日记
刚刚看完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第一季,打算紧接着看第二季。
第二季一开始就提供了更多的证据,证明这是个惊天阴谋和可耻冤狱。
现在我想写一部小说了,整件事在我脑子里变得如此清晰,包括不少有趣的细节。这件事最大的问题是,无辜的人还在坐牢,那么真凶是谁?如果这是在拍电影,那么这个真凶出场的时候只能做虚化处理,人们无法看到他的真容。
但是我确信真凶依旧逍遥法外,而坐牢的艾弗里先生和他的侄子是无辜的,他们被整个司法系统和无耻媒体陷害。这件事让人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因为你可以保证一生不犯罪,但你不能保证你不会遇到从天而降的罪名。
模棱两可的法官,严重不遵守职业操守的检察官,跟公诉方联合起来给被告治罪的三流律师,栽赃陷害的警察,还有之前好几年都对证物不管不问,一旦需要对无辜的人定罪,立刻就能提供技术协助的FBI。比起仍然逍遥法外的不知名的真凶,这些自诩正义的家伙更可怕。
都说这个案子里的几位一流的辨方律师是好样的,他们肯替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发声,但是他们依旧收取了高额委托金不是么。人们很少知道,美国历史上有一些真正高尚的律师,免费给当时绝对不受欢迎的案子辩护,那就是替逃亡奴隶辩护,比如林肯的国务卿苏沃德,财政部长蔡斯,纽约市的约翰·杰伊二世等。当然苏沃德和蔡斯做这些事的时候还年轻,还不是林肯的内阁。
这个纪录片真是激发了我的创作热情,因为我从来就是因为看到有人蒙受不白之冤才想要写作。也许我的创作题材能因此拓展一点。尽管有智慧的人都说应该坚持写一部小说,一部小说没有写完就不要开始新的项目,但是我要抓住机会,因为灵感是稍纵即逝的东西。
写这个小说跟写历史小说一样,都是一个调查的过程。里面有各种证据,各种线索,想必要耗费巨大精力才能真正的捋清楚,直到可以写成小说。也许我会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做这件事。
之前忘记提到一件事——这个凶杀案的受害者家属的代表看起来也是又蠢又坏,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他们根本不在乎嫌疑人是不是真凶,逮着一个算一个,只要能把逮到的这个人治死就行。其实,我有理由猜测受害者可能就是自己家的人杀死的。
跟可恶的公诉方一样,我想写的小说,只是建立在证据上的猜测而已,区别是公诉方编造的故事有着邪恶的目的。
1. 在哪也别惹政府和公权机关,包括标榜自由与民权的美国,因为他们有100种方法玩死你。
2. 花钱请个好律师往往比公派律师强,但即便再强也不代表你能赢,因为最终是陪审团说了算(至少是刑事案件)。
3. 别做不合群者,一定要和社区内的邻居搞好关系,尤其是美国这种以社区为基本组织单位的国家。想象一下,有个非常恨你的邻居成了陪审团成员然后由他决定你是不是坐牢,有多可怕。
4. 说话一定要小心,很多文字或视频资料都可能被保存下来。
5.“你可以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犯罪,但是不能保证一辈子没有人控诉你犯罪。”
6. 在美国监狱里居然还能交新的女朋友
早上刷牙时,先生冲进洗手间告诉我,他刚刚从网上看到布兰登的案子在12号已经翻案,如果三个月检方拿不出新证据,这个25岁的孩子将在九年冤狱后被释放,是不是也意味着他那个蹲了27年的舅舅也有望洗刷冤屈。难得看他这么兴奋,可见这部逆天的纪录片带给人的冲击。10个小时的取证举证辩论资料应当是非常枯燥的,但那么非专业人士熬通宵一口气看完,不仅是因为案情的离奇,也是因为它所揭露的司法体制的黑暗让每个人感到坐立不安吧。我每看完一集都异常压抑,对一个学法律的人来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发现自己所信仰依赖的那套程序与体制无法起到作用,让人倍感无力与无助。很欣慰的是,在这部纪录片里,控方辩方受害方表现得都是很冷静理智,没人去煽动媒体或是泣血上访,而是坚定的在现有的体制下争取权力,可见即使这套体制中的人存在瑕疵,它依然是运作良好值得民众信仰的,最终它也发回了应有的作用。法律人员和摄制组整整支持了主角10年,真心希望他们的坚持改变得不只是这一个悲剧。
断断续续花费了好久才看完这部纪录片。
即使在法制相对健全的美国,依然可以手握权力“制造杀人犯”。
且不说Steve Avery是否有罪,本应极力辩护的律师劝他认罪,做有罪推定的检察官,以暗示手法逼供侄子的警察,和检察官合作的辩方律师。再加上媒体的引导,提前盖棺定论,使舆论也倒向了Steve Avery的另一边。
还有,媒体的导向性掌控着舆论,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部纪录片的倾向性,我总能从里面看出媒体人的丑恶以及民众的盲目。
Jerry Buting和Dean Strang,我想我会一直一直记得这两位辩护律师。看过不少律政剧,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巧言善辩大杀四方,但我觉得都不如这两位来得精彩。宛如武侠小说里被误解却坚守正义的侠客,在众人的对面,负剑而立,遇神杀神。其实也不是因为他们在所有人都认为SA是杀人犯的时候站在了舆论的反方,而是因为,选择质疑本就是律师的职责,而维护正义更是律师的天职。他们没有忘记这一点。
Dean Strang总有种悲天悯人的神情,辩护失败后,每次提到SA和SA的侄子,他总是眼圈泛红声音哽咽。我总是会被这样的场景感动。一个著名的刑辩律师必然是见过无数的阴暗与邪恶,却依然怀有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在辩护结束之后,也依旧为SA奔走,试图找出启动重审的证据。我时常想,如果所有的法律人,都如DS这般,该多好。
现在我倒宁愿相信SA是真的杀了人。否则,有两个人在监狱蒙受不白之冤,而有一个杀人犯却逍遥法外。
多可怕。
我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电影以及各种优秀影视作品的人,这辈子看过的电影或者电视剧不能说非常多,但也绝不算少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篇或者在公共平台上发表过任何有关影视作品的评论。原因不外乎两个,其一就是自身水平并不高,文笔也不好,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可能并不好,毕竟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小到大作文几乎都是60分的人来说写一篇精彩的文章真的很难,其二便是懒,写这东西费神费力,还不一定有人看。之所以鼓起勇气写下这篇影评,是因为从来没有一部纪录片或者说影视作品给我带来如此大的冲击,是的,这部十集的纪录片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在我明知第二天需要早起的晚上,就是停不下来,熬夜通宵看完了这部片子。因为我知道我不看完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不会感到踏实或者心安的,我之前并未看过有关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我并不知道SA是否被判有罪,只是因为我想从法官口中听到not guilty这两个字。然而结果我们现在都知道了,在看完第八集法官宣读SA有罪时,我感到的是彻头彻尾的寒意,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说是物理意义上的寒意,手脚冰凉,就像我之前说的从来没有哪部影视作品给我带来这么巨大的震撼,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当法官说出那两个字时SA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消失了,像是水滴落在一团小小的仍有余烬的火焰的声音,呲的一声,没了。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我是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和个人意见去看待这个案子的,我想说,是的。但是我并不是说SA是无罪的或者是有罪的,我感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穷人,在巨大的政府机器和司法系统之中的无力与绝望。正好前些天看完了《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对于合理怀疑以及无罪推论有个一定的概念和看法,对于美国司法系统当中所秉持的程序正义也有了某种理解吧。然而,在SA的案子里,我在观看的过程中冒出最多的想法就是:什么?怎么是这样?这怎么可能?WTF?你们在搞什么?在一个判例对审判结果可以构成一定程度影响的司法体系当中,作出这样的裁定,我不禁想问,这是怎么回事?
在我看到的事实当中,我想说的是
1.在TH(被害人)的丰田RAV4第一次被发现的时候,是被害人的家属,貌似是cousin还是什么发现的,在占地16公顷的汽车废弃厂里,用了10到20分钟的时间被发现了,而又正好是被害人的前男友告诉她们去Avery的废车场去搜索,而又正好给了她们一个数码相机,后来cousin出庭作证的时候,辩方律师问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么巧,她说我觉得是上帝的指引,恩,上帝的指引。没错,这种巧合可能发生吗,是可能的,只是这个概率我想并不会太高。
2.RAV4里的血迹,检方称车里的血迹是SA的,后来的DNA检测也证明确实是SA的,巧的是在辩方律师要求查看1985年案子的血液样本时发现样本被打开过,没人知道是谁打开的,真巧啊我想。在辩方律师要求检测血液里是否含有EDTA(防止血液变质的一种化学试剂,一般出现在被采集装在试管里的血液样本之中),而据知这种检测方法用时很长,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FBI突然研发出一种新的检测方法可以再很短的时间之中检测出血液样本中是否含有EDTA,还是想说,真巧你们研发出来了。检测结果显示从RAV4之中提取的血液样本中不含EDTA,而后来辩方请来的化学专家明确表示,使用这种检测方法只能说明在这种检测方法下,没有发现EDTA是可能的,但也只是说没有检测出EDTA,并不代表不含EDTA。换句话说有一天你要出门发现钥匙找不到了,你在家中找了找发现并没有找到钥匙,但是你会觉得钥匙一定没在家里,肯定是在外面吗?我想每个心智健全的人都不会这样认为吧。贴一张国外网友的图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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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形状,不多说了,但这只能是猜测,并不能说明血液是后来
3.作为本案最为关键证据的RAV4的钥匙,
这串钥匙在之前6次的搜查中,从未被发现,在第七次对SA家的搜查中出现在了十分显眼的位置上,哇,这次是不是也是在上帝的指导下找到的,我记得检察官Ken在辩方律师怀疑警察栽赃的时候对陪审团说我对于这种怀疑感到非常愤怒,我们警察是非常专业,有着很高道德水平的队伍,我想说,真TMD专业啊,专业的警察在6次搜索之中没有发现这么关键的证据,这次就恰好发现了,我不知道这是哪门子的专业,打脸吗。请大家看这张照片
,从照片上看被害人TH拿的是一串钥匙,并非只有一把。局部放大来看
。这。。是否也是应当考虑到的呢?更加令我惊讶的是,一把使用了多年的车钥匙,上面只有SA的DNA,连被害人的DNA也没有,请自行脑补黑人问号.JPG。
4.检方称TH是在SA的车库里被枪杀的,并且在案发后5个月,2006年3月初还是2月28号我记不清了,在SA的车库里发现一枚子弹,magic bullet,推断TH是被SA射杀的,我又想说,哇,真的专业,案发时封锁现场那么久,没发现,现在发现了,我还是想说这不会也是上帝的指引吧。而后辩方问是否在车库中发现了被害人的血迹或者什么,答,并没有,那么我在想,SA如果是凶手,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心思缜密,手法极其高超的的凶手,能够在近距离射击人类头部时将喷射出的血迹清理的如此干净,以至于后来辩方律师的调查员说即使专业的现场警方调查人员进行这种程度的清理也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根据他侄子也就是布兰登的证词,他在SA的卧室里对被害人进行了割喉,然而也是清理的干干净净。我想说两个字牛逼!那么我们回到被害人的车里,检方称在那辆RAV4里并未发现SA的指纹信息,可见SA的手法十分干练,不留痕迹,而就是这样一个可以说十分专业的凶手在清理了所有车内的指纹痕迹以及车库和卧室的血迹之后在车里留下了自己的血迹。???什么,做到这种程度了竟然犯了这种低级错误,而且自己拥有的废车场有着专业的处理车辆的设备足以让这一关键证据被销毁,而他还是没有这么做,就把车子放在那里任其可能会被发现,不仅仅是doesn't make sense,真是让人,怎么说呢,想不明白啊。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在一次与敌人关乎生死的的对抗中做好了一切准备却在最后时刻将枪口对向了自己,除非是自己一心求死,否则怎么可能嘛。
5.我对县警局的疑问,为什么车辆,车钥匙,子弹,血迹这些关键证物出现时都有一个人在场,那个人名叫Lenk,
也是在85年冤案中一个相当重要的警察,按照规定,他本人应该回避这个案子,但他依然主动提出搜查Steven的住处,汽车、血迹。我想说这么多的事实难道真的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关联吗?没有,检方说道。
还有一些诸如警官安德鲁,lenk证词时间线对不上,以及Bobby和他的uncle的证词与后来校车司机给出的时间不符,警官安德鲁在辩方律师放出的电话录音时的前后矛盾等我就不详细说明了,相信看过的人都有印象。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说道,我们的警察队伍是不可能做出栽赃陷害这种事情的,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陪审团做出的裁定是基于这一说法的,也就是警察毫无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不管有多少证据指向可能与警方有关,警察就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我们的警察是绝对正义绝对道德绝对不会犯错绝对没有偏见的,恩,我们的警察就是这样的,就像地球是圆的而不可能方的。我再次震惊了,为什么啊,为什么警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啊,拜托,警察也是人啊,我真心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警察为什么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相信了解辛普森案的人都知道,辛普森为何被判无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调查取证阶段证据收到污染,以及可能存在罪案现场的血迹是被后来加上去的,以及警察福尔曼的种族仇恨言论影响了陪审团的判断,有人要是说和这些没有关系,那么我想你自己都不会相信吧。在辛普森案之中,警察福尔曼最终被开除出警队,我想那么这是否可以说明警察之中也有不好的人呢。那么我在想在SA案的审判中你们是如何得到警察是不会犯错这一结论的呢?而后来的事情我想有人也了解到当时的检察官KK因为性骚扰被开除一事吧。多么讽刺。
我们再来看看1985年SA因为误判入狱18年的案子吧,虽说不该把这两件案子放在一起看,但是,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当SA因为新的DNA证据被判无罪之后,你们认为这件案子马村的警察以及DA有责任吗,如果你觉得这件冤案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任何责任,那么我想你看到这里我只能说对不起,我浪费了你的时间。如果你觉得有责任,那么我想问,如果你是当时警局的相关人员,你认为当SA平冤出狱之后准备起诉你们,你们真的会摸着良心说在这个过程中保持高度的公正,没有偏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保护意识,就让他起诉呗,不管后果怎么样我都会承担吗?反正我不是,如果是,那么我想说,真的高尚,我感觉自己与你们比起来真的差的太远了,如果我是他们,那么我一定会想办法看怎样可以保全自己,而马村警局从上到下无一例外都是由这么多无私高尚的成员组成的。不过,我不信,问我为什么不信,因为我无法相信之前的庭审中频频出现前后矛盾,有着线索指向栽赃嫌疑以及可以说相当大利益冲突的警员都是品质如此高尚的人,你们信吗,我不说逻辑,不说理性,仅仅就在这件事上,你们以你们最纯粹的感性,或者说感觉来说,你们说他们是这样的人吗。而我希望,觉得他们是完全公正,没有丝毫不当行为的人,我想对你们说,希望如果说真的你们某一天受到了类似SA的事情,你们也能说出相同的话来。而陪审团的判决也是基于此,以警察不可能栽赃为前提而做出的判决,多么伟大的陪审团,也就是说陪审团的所有成员假想自己是那些警察,也会在那种情况下做到无比公正毫无漏洞。说一点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就是我可能真的心胸太狭隘,见识的太少,不过说实话我没见过这种人,在我这一辈子里,我真的没有见过一个这么高尚与无私的人,而在我们的马村警局与陪审团里,所有人都是这样的人,说真的,长见识了。大概是最后2,3集,采访了在最后裁决一刻被迫退出的一名陪审团成员。他对本案也表示很遗憾,听得出来,他很愧疚,他对陪审团所做出的判决是有很大质疑的。在2014年又对其进行采访的时候可以看到很长时间镜头在拍摄他紧攥的手指,不安吗?愧疚吗?
那么我还想问诸位一个问题,在你们看来,有没有可能凶手不是SA么呢,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在我看来,是有的,那么为什么还能判有罪啊,说好的合理怀疑呢,说好的疑罪从无呢,说好的程序正义呢。不好意思,没有。
我又不禁想起辛普森案中对当时一位陪审团成员的采访
恩,这就是我们的陪审团,没有偏见,不失公颇的陪审团。
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我觉得SA一定不是凶手,而是他在有可能不是凶手的前提下还是被判了有罪,为什么啊,我对美国的司法系统并不是很了解,但是据我所知,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只要公诉方没有100%的把握与证据,99%都不行,就不能判处一个人有罪啊,那么为什么判了SA有罪啊。万一,我是说万一真的不是他做的呢,每每看到SA的父母时,我真的感觉很不是滋味,你我都是有父母的人,假如SA是你,而真的不是你做的,我想那种绝望,那种心情,我真的不敢想如果不是他做的,他们所承受的一切。所有人都在说那么你想如果是他做的,那么假如我们放他出去他会继续危害社会,你只是被纪录片所误导,他们只给我们看我们愿意看到的,那么我想问,在判决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不是他做的对他们一家的影响吗。有人可能会说,相比整个社会来说他们一家根本不值一提,不要忘了,你我都是某个家庭的成员,你我都有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引用SA辩护律师的一句话“其实我真的希望是SA做的,因为如果不是,那他就太惨了!”
那些说这部片的剪辑以及呈现的内容有所不完整,公诉方的一些重要证据没有被提及,我事后上网寻找相关信息,也看到这些所谓我证据,那么我想说对,这些证据表明有可能SA是凶手,但是,也请你们看看,也有证据表明SA并不是凶手。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章,可能会有些结构混乱,词不达意的情况,请诸位多多包涵,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
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
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
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约翰·多恩
分别看完oj、纽约灾星和这部,结论就是,先不提是否有罪,富人总比穷人更有机会逃离牢笼。这部的标题取得有意思:到底是官官相护制造了一个虚构的杀人犯,还是在十八年冤狱后,内心的冤屈将他变成了魔鬼。唯一不完美的还是此片对弱者的偏袒比重较多,不过依然感谢摄制组的十年记录。等待真相大白。
在片中你看不到有《十二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看不到《Lit to me》和《犯罪心理》中的神探,是不是《一级谋杀》我不知道,但被告居住地的居民都把被告的一家视为不安定因素是肯定的,一个想让政府赔款3600万(也就是大家的钱)的嫌疑人,关进牢里可以省了这笔钱,这让我想到了《狗镇》。
描述了一个一手遮天的邪恶警察系统捏死一个美国红脖子,两次,的故事。看完之后觉得再无程序正义,人间正道。还是自己做蝙蝠侠吧。
一边倒的叙事方法远不如Serial,胜在故事离奇,很多剪辑过于取巧,但考虑到一开始被所有电视台甚至包括HBO嫌弃,可以理解很多打破逻辑顺序是为了卖得好。叙事技能超强,十年跨度,复杂的人物关系和证据,能讲清楚就值得四星以上
"Poor people lose. Poor people lose all the time." --- Steven Avery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至少他们还有提出质疑的权利。不管Avery是否真的有罪,美国的司法体系绝对存在问题。没有<纽约灾星>好看的理由大概是男主的面目模糊,个性还没有他父母和律师鲜明。
剧情太过离奇震撼,看的几度悲愤。所以可以理解周围的美国人为什么都totally freak out了,他们或许能接受人性的黑不见底,但估计难以直面这种司法的一败涂地。
重要的其实并非Avery是否是真凶——是的,我对此持一定的保留态度——而是渺小个体与偌大机器在体量上无法匹敌的差距,never stop questioning the system。
毛骨悚然。从前只是从媒介的权力到权力的媒介,现在直接变成暴力的媒介,而这种暴力甚至延伸到司法机关。如果连司法都不能公正,和媒介一起把暴力、刻板成见、诱导询问、事前审判加在两个智商70的可怜人身上,那么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值得信任?就像内容分析法中带着结论找材料。想起《十二怒汉》。
在世界上都可以名留千史的案子,曲折离奇到编剧都不敢这么写,背后折射出美国司法体制的病态及漏洞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一天看完!扣半星因为中间法庭录像过长拖了节奏,十集真的太费神。叙事方面远远不如《辛普森:美国制造》,但案件本身来说比辛普森这个传奇故事更能让个体/普通人感到洪荒的悲凉。一生冤牢,我来世界为何事…
從最初看到新聞報導開始追蹤,到十年後最終成片發行,有兩年半的時間兩位導演都是一直住在Steven Avery家所在小鎮里的,鏡頭里那些漫天大雪的空鏡也是她們的日常。所以除了案件始末、訴訟流程的真實呈現,還能看到Avery一家的情感歷程和受訪者們的坦誠態度。即便如此,導演自己卻未過多介入故事本身。
网飞真是什么题材都摸。最后一集历任律师碰头讨论后续可能性的时候真是太飙泪。我们等着后续。
美国版呼格案,真的让人心酸。司法公正道阻且长,这一点全世界都一样。
纪录片引领美国民众对于司法的公正性的质疑到达一个高峰,12月18日Netflix开播,人们开始再一次对剧中主人公的卷宗有了前所未有的兴趣,涉案人员电话号码被翻出,誓要让这些为非作歹的打着“保护人民”幌子的警察不能有一个安静的圣诞节,更讽刺的是Steven硬生生自学会了法律,等待一个公正机会的来临
纪录片的态度是明确的,但并没有影响对案件的详尽和双面描述。它所提出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案件的独立问题,而是体制,是程序正确对调查和审判的关键意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好莱坞式剪辑手法的运用,一集留一个扣子,让人看得欲罢不能。这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纪录片,跟NPR的Serial系列可对照。
唯一不同的是,提出疑问的权利。
看的时候请不要有亲朋好友在身旁,以免你气愤过度伤及无辜。
最可怕的是看着所谓的执法者站在法庭上义正言辞的说谎,还自以为一副正义使者的嘴脸,简直太他妈丧心病狂了。第一次体会到纪录片的魅力:现实远比drama狗血,而可悲的是你知道完全不会像drama一样会起死回生。人性的恶意,体制的漏洞,媒体的煽风点火,就那么血淋淋摆在眼前让人战栗。哎。
美版呼格案。只能说幸运的是,Steven还活着,还有两位英雄曾为他极力辩护,还有两个导演围着他拍了10年。重点在于,永远要质疑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