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第一季

全10集

主演:布莱恩·科兰斯顿,亨特·杜汉,迈克尔·斯图巴,霍普·戴维斯,索菲亚·布莱克-德埃利亚,托尼·库兰,莉莉·凯,卡门·艾乔戈,小伊塞亚·维特洛克,Jock McKissic,大卫·马尔登那多,吉米·坦顿,杰拉尔丁·休斯,Keith Machekanyanga,加勒特·克鲁特霍夫,艾米·兰德克,布兰登·斯特西,拉马尔·约翰逊,梅兰妮尼科尔斯金,弗兰克·迪尔,约翰·皮鲁切洛,杰拉德·班肯斯,小本杰明·弗洛雷斯,托尼亚·马尔多纳多,玛格·马丁戴尔,T·C·马特恩,贾伦·米切尔,库伦·莫斯,吉布瑞尔·南谭布,洛莱妮·

类型:美剧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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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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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非常感慨

老美对自己国家的罪案,或者说对客观的罪案来说其实是门儿清的

其实都不需要刻意“宣传” 光从犯罪类影片就可窥见

任何人性的黑暗描述都不为过

看完绝命毒师 风骚律师 接下来就是法官大人

更多的描述其实都是在人性

而且提供的视角是全能上帝视角

可以把罪案描述得如此“人之常情”

太吸引人了

 2 ) 神剧的坍塌

父子俩同看监狱生活指南《肖申克的救赎》:

死后成名的街头摄影家薇薇安·迈尔,善于捕捉凡人“不平凡”的瞬间:

薇薇安·迈尔这张照片莫名让我想起了安东尼奥尼的经典《放大》(1966):

放大

课堂上,法官的儿子解释他为什么热爱薇薇安·迈尔:

这一解析看似平易、直白,实则触及街头摄影和艺术创作的奥秘:大艺术家,不失赤子之心。

《法官大人》不乏这样精彩的片段,但就剧情而言,实在是令人难以恭维。

面对不择手段的黑帮老大,法官处理肇事车辆简直就是个小白。

事关父子俩的前途、生死——

一个阅案无数、经验丰富、城府极深的律政精英,会将如此关键、重要的肇事车委托一个大大咧咧的朋友去处理?

为了戏剧性,编导无视生活逻辑、生活情理,严重损害了全剧的艺术品质,所谓神剧彻底坍塌。

法官大人与警探的对话尬得你里焦外嫩:

你第一次叫我南希……

你咋不叫我甜心,科米?

由于疫情关系,近期影视乏善可陈,《法官大人》的高分在在说明了影迷的饥渴。

剧情发生地新奥尔良,年初川普观看橄榄球比赛的时候,有一位女教师在奏国歌的时候现场下跪抗议:

这位女教师是明尼苏达州年度最佳教师,是个同性恋者。

10月,新奥尔良一名天主教神父和两名妇女在教堂的祭坛上发生性关系,还把过程拍成录像。

教会规定,在违反圣地规定的情况下,必须举行悔罪仪式并进行维修,然后才能再次使用。新奥尔良大主教下令拆除祭坛并焚毁,重修一个新的祭坛。

只能说,现实永远高于艺术。

 3 ) 除了男主一家人,都是可怜人

剧情上有一些不符合逻辑的地方 既然都选择逃逸了 儿子一直在那里矫情什么呢 我不能理解这里儿子的心理矛盾 脆弱?善良?白莲花?还是单纯为了推动剧情?毕竟现在看下来真没觉得儿子是那种会做了错事内心会折磨的性格

弹幕都在说老白惨 那我想知道谁不惨 再说最惨的不应该是黑帮老大吗 儿子死了还被混淆视听 媳妇天天逼他又冷嘲热讽的 也就多亏是老大 换一般人要就自杀了好吧

我记得上次这么讨厌一个剧的主角是《十三个原因》第四季 里的女主 白莲花程度和这部剧男主有一拼 目前唯一看剧的动力就是儿子赶紧被抓或者gg 愿天堂没有怂逼辣鸡🙏

总体看下来 剧本三星 演员演技是真的在线把剧本硬生生拉到了四星 不过碍于现在我对老白儿子的厌恶还是觉得三星比较合适

看到第七集真的被气死了 老白为了帮黑老大 设局陷害女法官的行为真的下贱 因为他儿子撞死一个人连累了多少人了 又是黑人全家又是女法官又是女律师 赶紧滚去自首好吗 这部剧真的就像一个巧克力味的屎 又恶心又忍不住看 不过看下去的动力是男主他们两个被抓起来 以前看剧就算主角是杀人犯也不会反感 男主父子俩也算我少有的真切让我看着恶心的

第八集看完感受 希望老白和儿子一起死

最后一集感觉有点潦草啊 两个女律师知道这真相以后并没有对整体剧情走向有啥影响 我以为会对最后的结尾有个集合的作用 结果知道以后就没然后了 所以演了十集都只是衬托气氛吗

我猜到儿子会死了 但没猜到是这种死法 我以为会在黑帮当着女儿面揭穿他的时候被杀死 总之也算圆满了

 4 ) 《法官大人》EP2:审判席上的缺席者

我只想……做正确的事。

一个极简的空间。灰暗的色调、空荡的陈设,矮仄的镜头。空间中的声响只有磁带中那盘录音,底噪滋滋之中,近乎窒息的呼吸声,残酷到乏味。仿佛报案人发出的才是死者临死的喘息。巴克斯特家族的教父悄无一声,轻轻颤动的身躯和紧紧纠结的五官却难掩内心苦痛。一遍听完,再又一遍。除了寻找凶手的线索,他还在寻找什么吗?儿子死前的任何声息?这是录音中没有记录下来的。

法官继续埋藏证据。他求助于第一集出现过的黑人议员。法官显然知道黑人议员查理是个黑白通吃的人物,才有此求——让一辆有官方登记的交通工具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法官并没有特意编造任何借口,只是希望对方不要问原因。说明法官对此人的信任,也可见法官还未足够虚伪——与之后的他相比尤然。但是由于法官是一个公认的高尚人物,议员根本没将他的动机往阴暗的角度想,以为他只是出于睹物思人。法官也乐得顺水推舟,维持良好人设。很容易看出法官在做这种事时,心中负疚。但随着这样的行为越来越多,愧疚还会存在吗?

议员的一通电话,将权力系统的秘密森林轻轻撬开一角,一条黑白纠缠的生物链清晰显现。议员打给副局长鲁迪,鲁迪打给街头帮派头目小莫,小莫将任务派给小兵(soldier)科菲。

法官的掩盖行动继续。现在所做的是给亚当制造不在场证明。法官的概念很高明,"This is yesterday"——他要篡改昨日。而要做到这一点,不能只通过口头的语词编造,而是采取实际行动去充填这份日程。

法官在早餐店和女店员说起昨天庭审过的那件案子(这里再次清晰地看出法官曾经帮助过的人现在都反过来成为他的利用资源),目的是诱导女店员说出让他去现场查看的话。法官的表达是经过精密设计的。开口就抛出关键词"shotgun homes",是在给聆听者植入记忆靶点(希望对方记住的信息)。中途欲言又止,却说这是个案子,激起对方的窥探欲,直至对方顺理成章地帮他完成实际上是他预设的剧本。

法官登时情绪高昂,回头对亚当说:“喝光!”自己将杯中咖啡一饮而干,那份得意不胜言表。试想当一个深谙法律、权力的人徇私枉法甚至为非作歹时,着实令人心惊。

在咖啡店时法官就让亚当写好了一张卡片,那是为下一站——墓园做的准备,卡片将被放在亡妻墓前,如果有落款的话时间当然也是昨天。过马路时,有意无意(当然有意)地让一辆摩托车疾驰而过,为的是给情境增添一丝焦虑,结果就是亚当低头那一阵的恍惚,以及抬头后对轰鸣远逝之处的一瞟。

对墓园门口的老兵所说的话绝非法官自己会说出的话,他反常的表现同样出自有意而为,目的还是在老兵的脑海中打出一个记忆靶点——你怎会轻易忘记一个羞辱过你的人呢?这些不知情的陌生人,无论是被法官善待还是恶语相向,他们都意识不到,在那片刻,他们的意识甚至命运被法官轻轻操弄在手,而且当某天法官需要调动这份资源时,它就会像一颗被唤醒的时光胶囊立即发挥功效。在人生的一两个瞬间,他们就是法官的牵线傀儡。我们可以看到在完全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中,权力者如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墓碑前的对话,法官给亚当解释了他在咖啡店和墓园门前一系列行为和言语的原因,他就是在为亚当伪造缜密的不在场证明。对法官而言,这是不得行而为之,可是亚当却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我们会发现,虽然法官和亚当是一家人,看似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法官所做的也是在庇护亚当,但是亚当却和自己的父亲有着明显的价值分裂。法官的一切掩盖行为最直接的阻力竟然来自自己尽力维护的儿子。而往后我们会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亚当如何一步一步与父亲决裂,成为法官掩盖行为的最有力的反对派。

科菲接到处理肇事车辆的任务,来到法官住宅所在的街道。他摘下了帽衫,被法官屋对面的女邻居看到了模样。

法官回到法院上班,卡斯特罗警探在办公室等他,卡斯特罗就是昨晚法官带亚当去警局自首前,打的两通电话(都没通)中,其中一个联系对象。

从卡斯特罗一系列的语言和副语言来看,她对法官很有好感。法官必须要为昨晚的电话编造一个合适的借口,而法官确实做到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借口是怎么想到的,答案是法官复制了黑人议员给他营造的理由——长痛不如短痛,亡妻的车消失是好事——因此法官希望卡斯特罗不要追究车的失踪。

法官的表演是精湛的,因为正如他在墓园所说的,他的言辞、行为、情感都“非常贴近事实”。但是当卡斯特罗坦坦荡荡地露出不以为然的笑意时,法官的面部肌肉一下子就僵住了,因为他恐惧自己的谎言被卡斯特罗明亮的双眼看穿了。等卡斯特罗继续说下去,法官意识到卡斯特罗并没有察觉自己的秘密,他才稍微舒缓了紧张情绪——喉头咽了一下口水(Cranston的表演微妙如此)。

法官遇到的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警探(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律师李·德拉米尔也是同样的人),她要将这起所谓的失窃案追查下去。两人对话中,让观众知晓了法官妻子死于一起商店中的谋杀案,这就解释了亚当在母亲忌日那天去黑人聚居社区的一家商店门口摆放相片和鲜花的原因。

对法官来说,他没有必要非要阻止卡斯特罗,因为黑人议员向他保证这辆车会消失。但是事与愿违,人算不如天算。但天算终究是人为。科菲被交警拦住了,他们说他闯了红灯,可是明明转场第一个镜头就是他在等红灯。考虑到这里是黑人聚居的下九区,交警涉嫌过度执法甚至种族偏见(你也可以回忆一下亚当在同一个区域开车,交警看了看他,没有任何动作)。科菲扔掉棒球(重要的线索性道具)的动作引发交警强烈反应,也可见这座城市中潜藏着深重的种族矛盾。科菲最后被粗暴地拘捕了,不容任何分说。法官的计划以这种方式出了岔子,不说讽刺,多少有点荒诞,这座城市盘根错节、难以逆料之处实在太多。

此时开始交叉表现亚当和科菲两个少年,在亚当重新步入正常的校园生活时,科菲被带进警车,布满镜头的隔离网将他牢牢笼罩。这几乎暗示着科菲替代了亚当的命运。从后续剧情来看,的确如此。

接下来有一个挺重要但是容易被忽视的情节,就是亚当在摄影课上(摄影老师就是第一集开头睡在亚当床上的女性)对摄影师和被拍对象的关系的一番理解,这段陈述表明他是一个共情心理很强的人,他像摄影师薇薇安·迈尔一样,能不为介质所干扰(因为介质往往也是屏障),看到介质背后现实中的人。这样的价值观会让他无法忽视那起他必须承担责任的事故,也无法忘记在他面前死去的生命,更无法心安理得地将真相埋葬。

科菲在警局等待处理的时候,动了歪主意,想用车上遗落的那颗有传奇球星签名的棒球贿赂警察,放他离开。这种签名棒球肯定是非常珍贵和少有的,因此是一种指向性非常强的线索,就看后面如何发挥它的作用了。

令法官猝不及防的事发生了,肇事车辆被扣,而尽职的卡斯特罗马上查到了这辆“失窃”的车。事情正在朝失控的方向发展,为了掩盖昨天,他不得不掩盖今天,进而掩盖明天。挂掉电话,再度出现高角度俯拍镜头,百叶窗矗立如碑,如无声却严厉的审讯,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卡斯特罗根据车子的GPS定位记录,发现车子是要被送到废车场进行报废处理,结合原车主是法官妻子罗宾,法官上报的失窃日期又是罗宾的周年忌日,卡斯特罗怀疑失窃案与罗宾的遇害有关。法官一时无法想出自圆其说的谎言,一个定时炸弹就此埋下。法官只好继续通过剥削自己对妻子的情感(也是剥削死去的妻子),暂时避开危机。越要掩饰自己的卑劣,法官就越要表现得高尚,他也就变得越发虚伪,甚至罪恶。

卡斯特罗留意到法官第一次称呼自己的名字,法官这一声有意无意的称谓再度令人心惊。从他的神情,我丝毫看不出他是有意而为,但是如果他是有意的呢?

法官试图打探“窃贼”的姓名,没有成功。此时他有点没能把控住,多嘴问了一句“他多大了”。听说“窃贼”只有十七岁,是亚当的同龄人,他产生了恻隐之心,不忍让一个孩子因自己受到法律制裁。也可能正是因为这份恻隐之心让法官编造了那个自己和亚当都喜欢把钥匙放在轮胎上的谎言,这样科菲就不会摊上入室盗窃的罪名。这个说法巧合性太强,不太能说服人,法官本不该犯这样的错。但也有可能法官并不是在为“窃贼”减轻罪名,而仅仅只是在为车子的失窃寻找合理的解释。眼看着法官就要有惊无险度过危机,却再次如同先前许多情节所暗示的那样,真相不仅无法掩藏,反而随时都要冲破那层薄薄的新土,曝露在光明之下。破破烂烂的小车一声颠簸,爬过缓冲带,同时跌下一截受害者机车上的零件。一起失窃案过渡到肇事逃逸案,躲在阴暗处的法官被阳光打着了头颅,想要置身事外已成奢望。

当这辆“失窃”车辆与那起事故发生关联,你发现警局反应多么迅速,或者说,巴克斯特家族对情报和警局资源的掌控能力有多么强。局长库萨克得到巴克斯特家的指令,当即将用签名棒球贿赂成功马上要离开警局的科菲扣下。

一个警察开车将法官送回家,说起一个案子。一个偷内衣的男人,法官没有判他有罪,后来他成为一个强奸杀人犯。法官或许感到一些尴尬,但他强调断案不能进行预期性审判,而应讲究证据

(you try a case on the evidence )。这句话无疑非常理性和正确,但鉴于法官在制造伪证给儿子脱罪,就显得很讽刺。

愧疚令亚当无法心安,正如他在摄影课上所推崇的——摄影师对个体生命的关注,他也无法漠视一个因自己而消陨的生命,于是他通过互联网去了解死者。又一个非常出色的细节设定,警笛声迫近,亚当心中隐藏的恐惧被充分调动起来,正义审判的焦虑时刻注视着逃脱罪责者的心灵。对看似逍遥法外的犯罪者而言,或许社会权力机制没能对犯罪行为做出惩罚,但是自然的权力机制却从未须臾中断对人类之罪的审判。

当警察跟在法官身后走进家中时,惊慌失措的亚当以为法官已经报案,他连声道歉,法官赶紧制止了他。

警察送法官回来,目的是向亚当取证,因为法官说最后开那辆车的是亚当。法官在警察去卫生间时,制止了亚当说话,他防的是看上去漫不经心的警察,可能是在诱使他们串供。实际上这名警察应该确实是漫不经心的,不过例行公事地问了一句,但是亚当的回答和法官的证词产生了矛盾,他否认自己开过那辆车。

法官因此和亚当产生争吵,一旁的姜戈拼命试图叼出带血的抹布,一种迟早东窗事发的张力不受控制地弥漫开去。法官的恼怒令亚当病情发作,如同重置那日车祸现场。

法官仔细询问了亚当,以确认还有多少漏洞需要他去填补。加油站出现的陌生人需要他“解决”,但是这还是小事,更严重的问题是那个遗落在现场的吸入器,上面沾满了亚当的指纹。

原本与故事主线毫无干系的科菲越来越深地被卷入这起案件。在当地黑帮大鳄巴克斯特家族的催逼之下,受其支配的警察局长库萨克顶着压力对科菲进行了非法审讯和酷刑虐待。此时再次出现平行叙事结构,在科菲忍受酷刑的摧残时,也同时表现了法官和亚当。这意味着科菲此刻和之后的遭遇与这对父子的行为和决定强烈相关。科菲承受着身体的痛苦,而法官与亚当无可避免地背负着道德的熬煎。夜色灰暗无比,仿佛冒着罪恶的烟气,幽冷的配乐中,亚当从黑暗中惊坐而起。

库萨克带着新奥尔良警方突袭了费玛丽家,完全充当黑帮走狗。这一出情节如同当头一棒,因为我们发现科菲竟然是费玛丽的大儿子!也就是说,法官在头一天拯救了这一家子,后一天就摧毁了这一家人——虽然他不应背负所有责任。这悲剧性的转折令整个事件迅速转入死角,他人的命运与法官自己的命运紧紧扭集在一起,接下来法官的任何行为都会左右无辜者的命运,而他也越来越无法以一个不知情者的身份欺骗自己——因为亚当将南希的话转告法官,法官知道科菲将面临着什么。亚当的眼神渗出恨意,他认为科菲是被法官推到绞刑架上的替罪羊。

科菲被送往监狱的牢房,铁栏背后,是沙丁鱼罐头般拥挤的黑色皮肤。城市?秩序?正义?广场上,权力的火炬,投下浓墨色阴翳。

而去警局的那天晚上,法官联系的另一个人——律师李出现了。李是法官的学生,而且同样是一个父性明显的关系设定,李和南希一样爱慕着法官。为了掩盖上一个谎言,法官编造了下一个谎言。法官让李误以为他对她有意思。

欲念帮很容易就和刚被关进监狱的科菲联系上了,这再次体现公共权力体系的根本性腐烂。欲念帮让科菲把事情顶下来,虽然他完全无辜,他甚至都不知道他顶的是什么案子,简直荒谬到极点。欲念帮是在丢车保帅,“车”就是科菲,“帅”自然就是那远远置身幕后的权力人物——议员查理。如果科菲不答应,他的家人就会受到威胁,他这样一个底层的小兵(soldier)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力。

有些恢弘、有些清峻的音乐之中,镜头直接从极高角度竖直拍摄法院的柱石与台砌,产生强烈的凛然不可侵凌之感,就像神的凝视。

科菲的案件公开审理,法官和亚当都作为旁观者,目睹了一起实则自己才是局内人的庭审。

科菲在法庭被轻率简单地指控(身边也没有辩护律师),他因偷车被捕,而这辆车撞死了罗科·巴克斯特,所以他就被当成了肇事逃逸者。这样的指控是极为粗疏的,因为它根本没有证明撞死罗科时那辆车的驾驶者也是科菲。当庭法官也没有就案件事实做任何质疑,因为他也默认了科菲就是肇事者。当庭法官只问了一句话:“你混帮派吗?”这样问是因为他对这起事故有着明显的预判,他认为罗科的死是帮派斗争的结果,科菲为欲念帮杀死了巴克斯特家的儿子。普通民众这样猜想是很正常的,可是一个司法官员是不能带着如此明显的偏差性预设的,一切终究要讲事实、看证据。令人唏嘘的是,此时你不知道是不是该说科菲不幸,因为没有得到德夏托这样的法官为他主持正义。

当科菲被粗暴地脱去衣物时,那是这个社会上的底层弱者当众被权力的目光所审视,所羞辱,所凌迟。而在剧中的新奥尔良,这样的弱者就是下九区的非裔美国人。然而,底层黑人不仅承受了种族不公,还要承受同种族内的权力压迫。科菲只是一个小兵,当他看到台下自己的母亲被小莫摁着肩膀时,他便清楚自己是没有任何自由选择的,幕后的帮派大佬决定了他作为牺牲品的命运。

此时法官看到了焦虑万分的费玛丽,他很快就推断出了科菲和费玛丽的关系。

此时亚当来到现场,目睹了科菲被宣判的现场。亚当从高处现身,意味着在他身上的高度道德性,他是一个道德感很强的人。同时,他向审判结果投去的目光也代表着来自自然之眼的凝视。

当科菲说出那声“guilty”时,法官似乎松了一口气,心中落下了一块石头;又仿佛面部猛然抽紧,心下悬起了另一块石头。

费玛丽在庭外追逐着法官,一声声呼唤着“Judge!Judge!(法官!法官!)”对法官而言,却如声声重锤叩问着他的良知:“审判!审判!”法官根本无法承受良心的拷问,发出失控的叫嚷。此处有意做了声音的编排,法官的声音被放大,而周围嘈杂的人语忽然悄无声息,空气仿佛凝固,众目睽睽回首——包括背景中的巴克斯特家族。

镜头焦点也自然挪移到巴克斯特家族这边,他们也持那种想法——这是欲念帮对他们的报复。从老大口中得知,他还有个大儿子,与欲念帮有仇,他认为这导致小儿子被报复。当老大说起这些帮派犯罪事实时,他的妻子走到一边,这是为了保持不在场,以显示她对帮派犯罪的不知情状态,避免在丈夫出事时波及自身。

“我要清理这座城市,让它焕然一新!”一起无心的交通事故,迅速演变成帮派斗争的风波,使整座城市都陷入危机之中。

庭审是台面上的政治,休庭后法庭的各个角落发生的事才是真实的政治。巴克斯特在庭外(二层)窗口宣战;小莫在法院门口(一层)将消息传回副局长,副局长传回查理;而在停车场(地下)法官请求李帮科菲减刑,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然而他又不得不继续维持着高尚的人设,为自己的行为建立合法性。"I just… think i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可是法官早就放弃了做正确的事。

而俯览整个庭审场景(三层)的亚当,缓缓走到科菲被宣判时站立的位置,双手交叉如同戴着手铐的嫌犯,光线从他的眉心鼻骨明暗剖分,他面色沉,低下头首,体验着这场尚未结束的心灵审判。

公众号:段雪生

 5 ) 躲在父亲背后的傀儡少年——《法官大人》第一季

《绝命毒师》里的老白这次不用再制作毒品了,他成为了一名法官。他深受大家关注的原因,除了其刚正不阿的品性外,还有他不幸的遭遇——他结婚三十多年的妻子在一年前被枪杀了。老白努力工作努力生活,试图从这样的创伤中振作起来。毫无疑问,他17岁的儿子Adam成为了老白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精神慰藉。 但谁能想到,正是这个儿子将他推入了深渊。 纪念日当天,Adam开车前往母亲身亡的地方祭奠她,但那个地方是黑人聚集区,一个手无寸铁的少年独自去那里是很危险的。在一堆混混走向Adam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威胁,哮喘发作,在慌乱逃离的途中撞上了骑摩托车的17岁少年洛克。洛克当场身亡,手足无措的Adam拨通了911却没有勇气告诉警察发生了什么,他最终逃离现场,并将洛克的手机丢入河中。那个少年的尸体被孤孤单单地丢弃在水沟旁,只有路边的野狗在舔舐地上的血迹。

Adam告诉自己的父亲发生了什么。老白原本是想让儿子去自首的,甚至联系了警探和律师,但他发现死去的洛克是本地最大黑帮头子的儿子。感到小命不保的老白马上转变了策略,他决定掩盖儿子撞死人的事实,并就此开始了一系列制造假证据的操作。 说真的,除了最后一集老白对包庇自己儿子的行为振振有词的样子让我有点恶心和气愤以外,对老白这次的角色,以及这个角色对应的行为,我都是持中立态度的。《法官大人》这部剧我最想吐槽和研究的,其实是老白本剧中的儿子Adam,他是躲在父亲名望背后企图明哲保身的傀儡和巨婴,如果他不死,总觉得他最终会成为魔鬼一样的存在。 【瘦弱的哮喘少年】 都是17岁,但和出镜率几乎为零的洛克对比,Adam无疑是瘦弱的。从后来洛克的姐姐Fia嘴里,也能大致知道洛克的样子:开朗、幽默、健壮。而这些,统统和Adam没有任何关系。Fia调侃Adam非常适合去纽约大学,因为那里特别欢迎书呆子。 更糟糕的是,Adam还有哮喘,这也就决定了他和所有炫酷的运动都无缘了。受母亲影响,他唯一喜欢的只有摄影。 身处最需要受到关注的青春期,但Adam被大家关注的只有父亲是一名法官以及母亲的暴毙,他内心无疑是苦闷的。所以他先爱上了自己的摄影老师,后来又爱上了Fia。前一种恋爱不被法律允许,后一种更是被道德谴责,但Adam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安。 虽然没有同龄人的接纳,但长辈们对他充满了包容和爱意。老白自不用说,他还有教父,外婆,甚至父亲曾经的同事都对他关爱有加。大家不仅因为他失去母亲而心疼他,也因为他的哮喘心疼他。老白知道他撞死洛克的第一反应就是问他是不是因为哮喘,两人发生争执后老白也生怕他哮喘发作。 这个名叫Adam的男孩,从生理上就占尽了便宜。没有人会想到,这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会犯下如此罪行。 【爱情里的渣男】 Adam有两段感情经历。 他是以和女友在床上相拥的方式出场的,但这位女友没有出现在他的日常校园生活中。直到Adam上摄影课,镜头用暧昧的方式暗示了他和摄影老师的关系,观众也就明白了其中的玄机。Adam在课上暗搓搓得向老师表白,但实际上他的爱并没有那么深。 他缺失了母亲的爱,便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最具有母性特质的对象——他的摄影老师。从后面老白和老师的谈话可以看出来,两人确实是在Adam母亲去世后越走越近的。但当Adam认识了Fia,他被对方的热情开朗所吸引,于是,他连一个电话或者暗示都没有,就火速抛弃了摄影老师,和Fia开始成双入对。而这个时候,摄影老师却在为两个人的未来打算,想和Adam开始一段不用隐藏感情的生活。 但是,Adam真得爱着Fia吗?那也未必。Fia在这段感情中一直都是坦诚热烈的,而Adam却始终犹犹豫豫,眼神里都是闪躲、迟疑和心虚。与其说他被Fia的性格所吸引,倒不如说他被对方是洛克姐姐的身份所吸引。 两份感情,Adam都是渣男:第一段有关于背叛,第二段有关于隐瞒。 说到底,他都不够坦率和真诚。 【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对于老白帮他隐瞒罪行的行为,Adam不仅不赞成,甚至可以说是愤怒的。他每天不是消沉就是抱怨,尤其不能接受有人成为了他罪行的替罪羊。 但他的良心也就止于愤怒了,他的振振有词有多伟岸,他的行为就有多虚弱。 最不能让我理解的,就是Adam甚至跑到了法庭去看相关案件的审理。他的表情除了刚开始有些不忍,之后都是事不关己的冷漠。 有一段剧情颇有意思:Adam在法庭的电梯里遇到了两个人,他们在讨论自己的罪行。然后其中一个问Adam为什么你在这里?他带着一丝奇怪的笑容说“Murder”。这个奇怪的笑容最真实地反映了Adam的内心——他也许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憎恶自己的罪行,甚至可能是享受的。 所以,当Adam最后倒在血泊中时,很多人的感受跟我一样,那就是极度舒适!这个卑劣的角色总算偿还了他的罪过,希望第二季他不要活过来。 拭目以待第二季会讲什么。

 6 ) 《法官大人》EP1:费加罗的婚礼

在歌声中安迪走出了强加于他的监牢,在歌声中法官走进了自身编制的囚笼。

迷暗的清晨,浑浊的呼吸,沉重的脚,沁湿的后背,开头几个镜头已令人产生一种猜疑:这不会是一个轻松的故事。

迎面而来的电车,显示我们的主人公奔跑在他不应该奔跑的轨道上,这无疑也是一重隐喻。

极高的俯瞰镜头,多少暗示本剧将以极高的道德之眼,凌厉地审视这个故事的发生。

主人公进入一片墓区,靠坐在其中一座墓碑之前。而平行出现的另一个镜头是少年从书桌上捧起一个中年女性的照片,神色哀伤。我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镜头试图暗示的信息:这是一对父子,照片中的女人是分别是他们的妻子和母亲,而且女人已经去世。

节奏加快,少年准备上学,他使用吸入器的动作不经意地告知我们,少年是个哮喘患者。

他随身带着相框,匆忙剪下几朵小菊花,将他们放在副驾驶位,最后将吸入器也丢在旁边——这个重要道具得到了强调。

车子驶出院落时,街对面的邻居看在眼里。

场景跌入另一个家庭,一家四口,父母儿女,场景中的声音元素与光线都是明快、有活力的。这与上一个家庭的孤立、昏暗与沉默判然相异。

这家受宠的儿子从父亲那里得到一份惊喜的生日礼物——一台出色的摩托机车。

于是此时,两个少年均已开车上路。画面在两人间的摆动,也令人产生不祥与不安的猜想——也许将有一场悲剧性的车祸。

但是悬疑将被暂时延宕,本剧的主人公还要完成他晨跑的任务。他来到一幢简陋的低房门前,对里稍作探望、打量,没有说话就走了。屋子里有三个黑人孩子,没有监护人在家。

在点缀着不安感的配乐中,再度出现两个少年正在驾驶的交叉镜头。

开着小破车的少年在一个显然位于黑人街区的商店前停下车,将母亲的照片和菊花放在店前,令人联想少年的母亲的去世与此地有关。

一群同龄黑人的逼近让他紧张起来,急忙驱车逃离。

黑人青年浓烈的敌意和地上破碎的照片缓缓诱出剧中潜在的黑白问题。

黑人社区的敌意令白人少年越来越紧张,哮喘发作起来,吸入器被颠簸到座椅下面,交通事故的细节因由被一步步埋下。

这时,事故发生了。嘭!摩托少年飞出的身体在惯性中翻滚,卡在汽车前轮下的摩托车与地面迸擦出剧烈的火花。

追赶哮喘少年的那辆车中的黑人青年没有理由没看到这出事故,但是他们随即开走了,没有施救。

一头犬目睹了这一切。在这里,犬的双眼与邻居的目送至少有一重相同的意思,起旁观视角的作用——而并不一定起证人的作用,代表一种沉默的注视,带着一种超然的间离色彩。自然之眼就那么看着罪的发生,看着人们如何地自我作为。

车祸之后细节被篇幅奢靡地记录下来,简直是一笔一笔地在细细描摹。低声轧轧的轮毂,缓缓旋动的头盔,撒在前景中的一只鞋,底盘沥油的车,缀几声鸦鸣掠掠,以及未曾熄火的电机白噪音。

车厢久久地静伫无声,镜头微微向车体进逼,使我们仿佛能听到哮喘少年的慌乱压抑的心跳。呀——车门打开的声音仿佛轻轻拧开了一个易拉罐大小的压力阀,好歹令人缓了一口气。但紧张的呼吸依然如哮喘的症状,片刻都不容快畅。

滞重的呼吸声简直完美地控制了观众的胸腔,掌握了整个场景的节奏感。后背的跟随镜头将观众的卷入当事人的情绪位置,正面的面部拍摄又如同将肇事者的表情盖章印戳,那份惊恐、畏缩、茫然,也令观者感到无措。

两个白人少年终于照面,他们的家境、生活、性格全然不同,这多半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见面,而且将会是最后一次。但他们——以及之后我们还会看到的一个黑人青年——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同龄人。一场与恶意无关的事故,翻覆了他们的命运,也将他们的人生紧紧纠结在一起,并且甚至在不远的来日还将搅动这座城市的秩序,以及审讯人性深处的道德与罪愆。

腿骨翻折,脑后血流成泊,更可怕的还有看不见的破碎的内脏,摩托少年已经没救了,他上身还穿着姐姐的黄衬衣。这张有着纤细蜷曲睫毛的精致面庞如同中世纪宗教画中的美少年,嚅嗫的口唇想要说出什么话来,这是他料想不到的遗言方式与时刻。

直视死亡的强压令哮喘少年落下泪来,他将耳朵凑近摩托少年的嘴唇,但语言已永不能成形,气流从腔体喷出的“遗言”是血浆。

弧线好看的眼睑中那双美丽的眼睛很快就暗淡下去,镜头依然在残忍地渲染暴虐的死亡,生命恰是在突如其来的死亡面前最富生命力。如同目睹一江东水刹那倾空不可回转,那般短暂的极致,那样脆弱的华丽。然而这稍纵即逝的一幕却永恒性地停留在见证者的眼底。死者已矣,生者安适?

严重的窒息感不仅体现在情景场域,也实质性地令哮喘少年无法喘息。漫长的爬行与窒息的呻吟将观众的咽喉扼住最后一程,与这种生理痛苦的延迟相伴而来的其实是精神的愉悦,电影何尝不是一场施虐仪式。当吸入器终于派上它的用场时,它既拯救了哮喘少年免于窒息,也解脱了观众的生理受难——却也同时解除了观众的精神宴飨。吸入器的按钮在这里既在实际意义上缓解了患者的症状,也在抽象意义上缓解了“观众的哮喘”,故事内外的节奏氛围随之一变,剧情与观众的情绪都驶入新的轨道之中。也正是此时,哮喘少年“清醒出境”了,畏罪的恐惧瞬间驱走了正义和负疚,他逃走了。狼狗的下蹲和探舌,自然可理解为对嗜血的准备,但也从影像意识中流露出对少年的挽留和失望——正如观众的心理一样。

当狼狗舔舐逃逸现场的死者血迹与俯拍中有意被强调的法院廊柱的线条这两个画面对接到一起时,牵动的是你心中怎样的情绪?悠悠冷冷的背景配乐在法院恢弘而空荡的内外景中,给人以上帝的凝视,这种凝视带有道德审判的意味,有一点伤感,有一点冷酷,还有一点嘲弄和讽刺。

当结束晨跑的主人公——法官跑进法院内景中时,整个空间都是被阴影充分笼罩的,阴影不仅落在穹顶和四壁,还将他的身躯厚厚地包裹。

当法官在淋浴时,镜头和配乐又给人以圣洁之意,仿佛他在接受精神性地沐浴、洗礼。

但是镜头却旋即切换到他抛弃遇难者逃逸现场的儿子,一个靠在等信号灯时给人擦车玻璃要钱的黑人将一桶不见得多干净的水不由分说泼在挡风玻璃上,拿着刷子胡乱地擦洗起来。这样的镜头冲撞给我心中带来的反而是不洁的感受。哮喘少年的惊惶之举仿佛表明这样草草的“擦拭”和“清洗”,是洗不净心灵之“罪”的。也可以说,这是对后续剧情中,法官进行的一系列掩盖行为的预审。

接下来一个镜头更为恐怖,让我们再回味一下。法官低头看着镜头,整张脸沉浸在黑暗之中,看不见表情,水流从他的头顶流到额头、眉骨,再从眉骨凝成两条线,倾注下来。一个将要失去面目的高尚之人将会变得多么可怕?我们只能随着故事去见证。

哮喘少年给法官打去电话,让我们确认了两人的父子关系。

接下来是一个很日常的庭审情节,将让我们看到法官主角日常的一面。

在进入情节的开始,出现一个细微的小插曲,一个名叫费玛丽的嫌疑人名字与单词female拼写相同,法庭人员“自然而然”地将她的名字念错了。费玛丽当即纠正对方,并说自己昨天就纠正过他一次。加这个小细节干什么呢?我想这样的小细节会在之后的故事中不时穿插,因为我猜测这个故事不会仅仅只是落足于人性之上,它必然也要踢到体制这块铁板。一个体制是死是活,是否公平,有没有将每个人都放在眼里,会从大的案件中体现出来,也可以从小的细节中被看出来。

相对法庭通报受审人员名单的公务员,法官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先是关心一名老律师的身体,并为自己的唐突致歉。但是与后面大桥上抛弃证物的情节一对应,又会产生反讽,当时法官欺骗交警自己得了前列腺癌,灵感正来自这里。

接着,法官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一件典型事件,稳固了他在观众心中的日常形象——请注意我在这里并没有暗含讥讽,如果存在这种意味那一定是来自人性本身的自我讽刺性。这件事让我们知道了他晨跑时去到那家人门口的真实原因——为了司法的公正性,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存在疑问的细节,因为他的判决能影响的不只是嫌疑人自己,还是她背后的四个未成年的孩子。

法官在听了白人警官用“精确”的证词对一个黑人母亲费玛丽进行的指控之后,将费玛丽身边最大的孩子尤金请到前面,让所有人能了解这个家庭的破碎,这些孩子无助和危险的处境。从对话中还得知尤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是混帮派的,这是一个重要的伏笔。法官之所以细细询问费玛丽的孩子,也是提示白人警官,他的证词将会产生的影响,希望他能自觉撤销指控,因为法官知道白人警官做了伪证。法官早上之所以跑步到一幢旧房子门口——也就是费玛丽和尤金等孩子的住处,正是为了现场验证白人警官的证词。那是一幢shotgun house,之所以会这样称呼这种房屋,是因为站在前门,能看见一条走道,直通后门,所有房间都在走道两侧分布,用一把霰弹枪能将子弹直接从前门打到后门。而白人警官声称自己站在前门,看到了浴室中的费玛丽正在藏毒,这是违背常理的。

在这一段情节中,当法官走上台阶时,在相对位置上他已处在高处,意味着道德审判的势态已经形成,这很自然地在镜头语言中得到体现——仰拍站立的法官,俯拍局促地坐在证人席的警官。毫无疑问,他用缜密精准却充满人情味、尽职甚至超于职责范围的行动和语言,洗清了对一个无辜弱者的诋毁,也挽救了她有倾覆之危的家庭,而白人警官作为令人不耻的那一类人,反衬出的是法官这一类人的高尚德操。

尽管我们会产生一些不安的疑虑,作为一个法官他为嫌疑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已有过度之嫌,毕竟他好像将律师的工作都已经做完了,双方在场的人员仿佛都只是作为他的陪衬而出现。但没有人会怀疑法官于庄严法理之外充分流露出来的可贵人情。这正是这一出戏的情绪重心所在,它稳固了法官大人富有同情心的道德形象。如果没有这一稳固形象的先行确立,之后的反转将失去戏剧力量,也失去道德合法性。我在看《甄嬛传》的时候就一直为剧本对甄嬛这个角色的初始设定非常存疑,因为我分辨不出编剧到底意图将她确立为一个天性单纯善良的人,还是一个本就心机深奥虚伪的人,这会观众非常警醒自己对主人公的共情——尽管这也是一种应该具备的效果,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创作者有意为之。在我看来,甄嬛最初所处的道德位置就是模糊的,从未被清晰地确立过,清醒的观众难以轻松地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角色,因为这样的影像骗术还不够高明。

显然没有以正确方式应对事故的法官之子亚当在事故发生后,因为“毛手毛脚”,留下了过多的“破绽”。(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不打的话,就是在指控他是一名犯罪分子,在进行自主犯罪,可我觉得事故属于双方责任,不过摩托车在这样的道路上高速行驶和开车时因为哮喘发作而驾驶不当,哪个责任更大从一开始就不是故事的重点。即便出现逃逸行为,亚当也并不是那种真正冷漠的恶徒,更多体现出的只是一个并不成熟的青少年在剧变前的措手不及和一念之差。)这些“毛手毛脚的破绽”包括却不限于:让911得到了他的报警录音,在事故现场留下太多指纹和将成为关键证据的吸入器,去加油站加油导致被监控拍到,与排队加油的其他人打招呼看到脸,甚至露出衣摆上的血迹。当然他最大的错误其实是一时犯蠢逃离了现场。这大量的破绽对故事的意义在于制造了非常大的障碍,迫使法官在为儿子掩盖时将费尽心机,疲于奔命。我们可以预料到事情将会越来越失控,而主人公的良知人性将会面临越来越深的煎熬。只是我们不知道何时何地才是终点。我们也说不出我们究竟是在希冀不要看见深渊的形状,还是相反——我想身为一个观众,我们无须避讳内心的凶险冀望,因为观看本身就带有无罪的原罪,我们当然在期待着深渊的发生。

亚当将死者手机扔进郊区桥下的河里,通过他的眼神你也知道,他此刻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观众也没有理由为他开脱。

当他开车回到家门口时,对路的邻居再次目睹了他的行踪。

亚当忍受内心煎熬,刷洗手上已经干涸的血渍,此时狗再次成为一旁的见证者。他抬头看了一会儿镜子,镜子是我们凝视内心的窗户。他仍然是个幼稚的“cleaner”,将带血的刷子随意扔到垃圾桶,并试图将带血的衣物扔到洗衣机里洗净。相比之后法官的“清洁”处理,经验、心智天壤之别。

法官出庭之后,出现一个穿戴礼帽礼服的黑人,一望身份不低。对话得知法官帮过黑人大佬的忙,帮的什么忙,里头有没有买卖,尚不清楚。

法官回家后见亚当情绪异样,起初以为是由于自己妻子的逝世忌辰。直到经过耐心询问,他才知道亚当撞死了人。

当他得知这一事实的时候,我们看到他对死者深切的愧疚和同情。但是值得注意的是Cranston的演绎方式。他始终使用了一种非常轻盈的声音和动作,这可以理解为法官的温柔性情与对他人的极端尊重。但这无疑也是一种有意为之的形象塑造。在沉重的事件面前,一个人既能展现充分的同情,又能克制不失仪,未免太完美,这种完美会令人感到疑虑。而且当法官的形象呈现后续的裂变和翻转之时,之前给观众的印象越是美好,之后就越会令人清醒、冷感,从共情的情绪中抽离,变成审视。

在法官与自己的孩子对话的过程中,我们无时无刻不能感受到他对孩子的爱,我们能意识到这是他心中对已逝妻子的承诺——要不惜一切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这也成为他随后徇私枉法的根本动因。

法官与亲生儿子的谈话令人想起在法庭上,他对无辜的被告人费玛丽的尽心呵护,两个时刻的共同点是他身上漫射出来的情感光辉。这在平时的工作中或许是极好的品质,但是在私事中却暴露出了问题。因为他的“情”隐隐是凌驾于“法”之上的。这里我希望你能注意到的是此时与之后法官的一连串语言与动作。在法官与亚当谈话时,他已在引导亚当,倾向性地为他建立脱罪的供词,不过这一点或许是下意识行为,但也说明即便他身为正义的守护者,他也只是一个充满感性的父亲。

成熟的法官自然明白怎样做才是正确的选择,他决定带亚当去自首。可是在去警局之前,他却额外打了个电话,找自己的熟人警官南希·卡斯特罗。等到了警局后,他也不让儿子和自己一起出车门,而是自己先去打头阵。我想这些行为是很正常的,虽然它不见得是高尚的。但是问题在于,法官的既有形象并不是一个庸常之人。因此这里法官的前后形象已经呈现反差和裂缝(I won't not do what's smart just because it's my own son.)。作为一个法官,他更是清楚好的辩护服务的重要性,因此在他还没走出家门时就已经拨通了一名律师的电话,事后得知这名律师是他曾经的学生李·德拉米尔。法官此时拨打的两通电话都没有通,这两个女性角色尚未登场,但是在后文会与他的案件紧密纠结在一起。

带着儿子出门投案前,法官在独处的小隙,捧着脸哭了一会儿,此时我们的情绪仍是完全站在他这一边的。但这是最后一次拥有确定无疑的情绪矢量,稍后情绪就会开始发生位移和分化。

OK,这大概是一个夏夜或凉爽的秋夜,虫鸣声卓著,法官在做对的事情,将他的儿子亲手送到公义程序应有之地,在警局外他缓慢踏着的步子表明他知道这一趟意味着什么。儿子将入狱,自己的工作和名誉都将面临损毁。站在警局门口,他回头望了一眼车厢里的孩子,多少有些决然地拉开了那扇门。直到此时,法官所做的每一步都是对的,尽管每一步也都尽可能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但每一步都是合法的。于是他走进警局,已经将要走到警察的办公桌前,一阵撕心的哀叫却将他扯往另一个的方向。他不能不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悲痛的女人是谁,那个紧紧搂着女人的男人又是谁,因为他们是新奥尔良市有史以来最残酷的犯罪家族的教父教母。他也不可能不马上就意识到他们为什么和自己同时处在同一家警局,还如此崩溃失控,因为亚当撞死的正是他们的孩子。此时他的脑海已经应激式地飞速转动了很多念头,就像一辆开在黑夜高速公路上的汽车,他已经能料想到方向只有前方,而前方只有更多黑夜。巴克斯特家族的势力触角,自己与对方的实力对比,真实社会的运行法则,法律程序的脆弱无力……这一切在告诉他一个坏的答案,一个他不能承受的答案,那就是他会失去自己的孩子。

法官映在玻璃门上的脸注视着巴克斯特夫妇,那一刻他已做出决定,那就是推翻自己先前的决定,不再将儿子交出去,而是为他隐瞒。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它不仅是一个公民违背了法律,它还是一个法官违背了自己身为法官的根本价值,这同那个在法庭上的高尚形象发生极端化的分裂。从此,观众对主人公开始新一层的审视。

法官向儿子解释了自己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原因——巴克斯特家族的险恶。这从一个法官口中说来不一般,因为一个法官的最高信仰即便不是法律,也肯定不应该是暴力或权力,这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何况德夏托还是一位这样德高望重的法官。原来,他对法律的信任是有限的。可是这似乎又不仅是他个人之咎。如果一名德高望重的法官都不能充分信任司法正义的力量,那么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是一定有问题的。一个法官的眼睛,是和市民的眼睛不同的。市民的眼睛看见的是阳光下的建筑,和行道树下浅浅洒落的阴翳。可是法官的眼睛可以看到一座城市的深层塌陷、暗渊沼泽。相比儿子的一念之差,法官的“一念之差”更为自觉自主(Adam,this is the rest of our lives.)。但无论如何这是一次铤而走险,是他人生中的重大转折,也是对自己的深刻背叛,从此他内心稳定的道德内核发生裂变,他的生活将不得不生活在光与暗的两种对立空间,他的道德信仰将不断与残酷而卑劣的现实发生烙铁与铁锤的交战。但与此同时,法官的抉择也流露出浓厚的悲剧性的无奈。

电视新闻中,巴克斯特家族的老大阴森森的传信令法官更为强化了心中的恐怖气氛,这催促他加紧掩盖真相的步伐。一眼就能看出,法官的处理方式比亚当缜密得多。这显示出一个法务工作者在枉法时的优势。也许行动经验上他一时还显得生疏,但他拥有最严密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而且他懂得城市的权力网络、运行秩序和明暗规则,他其实就是一个人精。只是在服务大众时,他是一个有益无害的人精。

但一个不合时宜的疏忽发生了,他将擦拭过血迹的一块抹布顺手扔在了地上。家养的宠物狗如同间谍般出现,叼走了这块带血的抹布。宠物狗的视线、穿插和在场,令人想起事故现场那条无声注视的(或许是)流浪狗,它们是人类罪恶无声的见证者,我们根本不会注意到它的在场,但这恰恰说明罪恶的无可抹煞,在线性时间的轨迹之内,你无法让一件发生的事情没有发生。归结到法官正在做的是,也可以这样说——你永远无法将留下的血渍擦净。或许正义之眼会暂且失明,但是自然之眼是全能永在的。

法官在收拾车厢时,开着手电筒,又引起了对面邻居的注意。被狗叼走的带血抹布,车祸现场布满指纹的吸入器,邻居的目击线索……等等,或许会成为日后事发的东窗,或许并不会成为证据,而只是在象征意义上暗示着观众,关于罪恶的不容遮蔽,关于人性幽微处的不慎泄露。

法官开车来到大桥,将打包好的一整袋现场证物,投进密西西比河,证物很快会被冲到遥远的下游,消逝无踪。但一个黑人交警让法官陷入一个小小的困局,虽然法官机智地化险为夷,但这再次证明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再周全的计划永远都有不可预测的变数。整个亚当的逃离故事和法官的掩埋故事布满一个个的小小失误,但就是这些蛛丝马迹构成了整张经纬细密的罗网,而为了掩盖这些失误,就势必要开始新一轮的掩盖,直到败露那一刻的到来。

桥上的情节还有两点令人玩味的地方。第一点是法官用来化解困境的谎言灵感来自白天庭上的辩方律师,这样的聪明急智不能不说颇为讽刺。第二点是放他一马的这名交警是个黑人。在白天的庭审中,法官对一个黑人女性宽厚同情,在深夜的大桥上,一个好意的黑人警察对他法外留情,一环一扣,仿佛因果。

忙完一切,法官回到家中。亚当在沙发上看《肖申克的救赎》,法官神态轻松,坐到亚当旁边,拍拍他的大腿,意思是尽管放心,我已经处理好了。影片行进到广播站放歌的桥段,《费加罗的婚礼》一曲丝绒般动听的吟唱弥漫在监狱的上空,弥漫在静谧的夜晚,抚慰着无法平静的心灵,血腥的气味仿佛已不可闻。亚当将背部放平,躺靠在了沙发上,而法官将一个抱枕搂在怀里,一片祥和气氛,混若无事也似。

而平行中插叙的是巴克斯特家族首领夫妇来到事故现场,影像提醒我们并非什么事也没发生,在一个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子使真相沉默的同时,另一对父母正在自己的儿子惨死的现场聆听无声的呼喊。一只遗落在现场的吸入器映入视野,成为啮开这沉默的一枚锁匙。

画面回切,蓝白的冷光映到法官父子脸上,我们发现他们沉默的面庞底下其实压抑着深沉的躁动。镜头缓缓推到法官脸上,那底下深藏着一座深渊。

《肖申克的救赎》救赎的是人类麻木、投降的心灵,它要用追求自由的不懈灵魂来警示人们拒绝被体制同化,视囚笼为伊甸。

《费加罗的婚礼》选段在肖申克,每一串不小心逸出的音符都是人性自由的因子在不断占据着监牢的高空。

对于《法官大人》来说,这首歌在这里是一次反用。在歌声中安迪走出了强加于他的监牢,在歌声中法官走进了自身编制的囚笼。和《肖申克的救赎》一样,这也是一个关于自由的故事,或者反过来说这也是一个关于囚禁的故事。

全文首发于公众号【段雪生】

 短评

没有老白都想打一星了,看得尴尬症发作,各种不合逻辑的剧情。哮喘病患是呼吸困难,缺氧,不是缺脑。

5分钟前
  • 夯亨
  • 较差

本身对这个话题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演员演技和导演塑造悬念和紧张感的手法过于优秀,有待观望,希望剧情不要高开低走

7分钟前
  • 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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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毒师》里面最讨厌的是老白的儿子。这部里面还是最讨厌他儿子。

8分钟前
  • Jos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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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蠢儿子看得我难受~

10分钟前
  • 城春草木深
  • 推荐

绝命法官真好看

11分钟前
  • 暗夜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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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很好看。最大的问题就是请了老白来演,这太顺拐了。这个选角基本等同于剧透。

14分钟前
  • 草威
  • 推荐

傻儿子活该,连老师比大妈女朋友漂亮一百倍都看不出。

16分钟前
  • 熊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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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这个结尾可谓是皆大欢喜!

19分钟前
  • Cosine 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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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小哥太他妈帅了,第三季最后一幕对着要杀了自己的人报出姓名,真她妈硬汉。法官儿子,黑老大儿子,黑人小哥,三个同龄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命运。呵护下长大的孩子是如此脆弱,黑人小哥在残酷的底层环境下长大,为了家人还有他妈的街头法则甘愿把命搭上。当一个人无处可躲的时候他自然就会变得强大。

22分钟前
  • 豆友18710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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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回來啦!

26分钟前
  • 拉爾夫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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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之子撞死大佬之子逃逸,在没有替天行道的前提下。正义得不到伸张只因为自首就必死无疑,这张力,一部道德界限更加模糊的《误杀》…法外狂徒海森堡的刺激人生,老白:我秃下巴跟秃脑壳一样强。吃不下了,止于第六集。

31分钟前
  • 星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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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白 我觉得你这时候better call Saul

33分钟前
  • Nec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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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撞人这段因为刻画得变态地细致看得好生气啊

34分钟前
  • 大海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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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翻译成《绝命法官》老白复活后又当上法官了,哈哈

35分钟前
  •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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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如你所愿。

40分钟前
  • Mii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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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太差了,剧本问题太大。

44分钟前
  • 狐卿۩
  • 较差

儿子的戏太磨蹭了,看得想踢人。很多俗套路贯穿其中,本可以更精彩。

48分钟前
  • Jenkinbb
  • 推荐

Shit 罪夜之奔和绝命毒师生的孩子 这不得给五星?

53分钟前
  • t0psh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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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哮喘看的都快哮喘发作了 !

54分钟前
  • 右转头
  • 力荐

第一集就炸裂了!为了家人走上犯罪道路被最大的犯罪集团追杀,熟不熟悉 ;)

57分钟前
  • Enr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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