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综艺秀

更新至20230709

主演:内详

类型:综艺地区:台湾语言:国语年份: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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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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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当身边所有人都觉得马戏之王不如爱乐之城的时候,我一怒之下决定写篇影评。

首先不引战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showman》imdb 8.0,《lalaland》 8.1。说明大家对这两个电影是喜爱程度是相似的,或者说喜欢这两个电影的人数的是五五开的。(这边为啥不说豆瓣评分我是觉得,国人似乎对歌舞片的接受程度相对比较低一点,大家可能会更加关注剧情本身而忽略歌舞部分)。 然后声明一下我更喜欢《showman》,可能会带粉丝滤镜,评价会没那么客观。以下的每个字里行间你都会发现我对《showman》的喜爱。 作为一个普通观众,从下面我比较能感觉到的几方面对比一下这两个电影。 一、音乐。 首先我必须说我觉得单听原声的话,我觉得爱乐之城曲子似乎更胜一筹。(我必须说这两部电影的每一首歌都是我的菜) (但是我“私下”觉得可能是爱乐之城的音乐风格偏jazz,《showman》更偏pop。大众会带着某种滤镜觉得jazz高级一点)我也很喜欢爱乐之城的原声,睡前循环了不知道多少遍。爱乐之城听完会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马戏之王听完是感觉激情,想跟着跳起来。似乎前面一种情感更深刻?不过论主要演员的唱功来说,显然是《showman》更好。 作曲贾斯汀与班奇说这个电影作曲最大的难度是“怎样用流行音乐表现19世纪的故事”。你刚听这些歌的时候,你只是觉得好听不违和。当你听了这句话以后再去听这些pop和musical风格结合的歌曲时,你可能会发现作曲在写每一首歌的时候的用心。(文末我写了我对每一首歌的一句话观感) 另外我觉得showman的歌最厉害的是,好多歌我听了都想跳舞!!!朋友你不想跳舞吗!!!! 二、舞蹈! 我认为一部优秀的歌舞电影,舞蹈、音乐、情绪和镜头的转换必须是一体的。 我最喜欢showman也是这一点。因为我觉得相对lalaland的舞蹈来说。《showman》才是我的菜啊!《lalaland》跳的太“随意”了吧(可能整个电影都是这种风格,比较随意),“软趴趴”的,音乐都响起来了,你居然还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我觉得不行!!!我喜欢《showman》每个音符都有动作,喜欢《showman》完整的编舞(此处疯狂表白编舞),喜欢充满力量的舞蹈。 作为一个表演,我喜欢的是每个表演者每次演出都当成是最后一场演出,释放激情,燃烧生命!这种热情我在lalaland里面感觉不是很到。 这里可能是口味上差异的巨大分水岭。 喜欢lalaland的人可能更喜欢留白的手法,整个几分钟的镜头,全是男主在那边弹钢琴,或者全是酒吧里表演JAZZ MUSIC,你们也觉得alright。但我更喜欢饱满丰富的电影画面,我喜欢的歌舞电影的音乐必须是叙事性,歌曲的音乐性伴随着故事发展、情感的变化、舞蹈的节奏、画面的剪辑而流动。(天台那段float大发) 《showman》让我觉得我坐在电影院里的一分钟情绪都被这个故事的情节,被这个故事里人物的情感牵动着。 三、电影要传达的意义。(如果电影的意义可以用一两短评说清楚,film maker就不需要制作电影了) 很多人说《lalaland》是一个LA的爱情童话。我却觉得《showman》虽然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但这才是“童话”啊!如果大家能用一个童话的角度来看这个电影,就会感觉这个剧里面很多你不喜欢的剧情顺理成章了。 童话就是真善美啊,no bad thing ever。 很多人说《showman》套路,但是我反而觉得《lalaland》更像是奥斯卡的命题作文。 我其实看电影的时候内心也是很阴暗的(成年人之殇),现实情况可能没有影片给我们讲述的那样:男二加入马戏团可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男主可能是真的出轨了但是离婚代价太大、重建马戏团什么的不过是男主逐利而为。我第一次去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么想。但是每当歌曲响起,电影里每一个角色踏着坚定的舞步的时候,我内心最柔软美好的东西总是能被唤起。我想这就是“musical”的魅力。我甚至不想去查真人实际是怎么样了。这是一个美好的梦,不是吗? 电影难道不是为了造梦吗? 很多人说电影试图表现深刻,但是他失败了。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一个好的电影总是能给人心里留下些什么?《showman》在我心里留下了太多。还有太多我写不出来的东西。 ———————————————————————————————————————————————— 说几个二刷电影后第一次看没发现的细节: 1、男主小时候有个长相奇怪的妇人给了他一个苹果。后来在男主在博物馆失败后的想办个活的时候,看见了桌上的苹果给了他“启发”。(这边稍微吐槽一下女二的话对于剧情转折有点硬) 2、《from now on》是男主心理转折最重要的一首歌,其实歌里面有很多内容,可以反复听下。 这首歌刚开始比较平缓,男主慢慢的回顾过往,然后那首歌唱到(我直接写网易云的翻译吧)“年复一年,我渴望着他们无畏的欢呼,疯狂而贪婪地渴望获得更多,但现在我停下脚步来见你,因为我仍记得是谁一直在这里守候”。 这里音乐走向高潮,男主看到了那张他们在刚开始办博物馆时候,一家四口的合影!(这里我泪目一次)这就是所谓的“初心”吧!男主找到了自己的初心,因此也顺理成章的回去找妻子了。这段感情我觉得特别顺。 3、还有就是刚开始开博物馆里那些“死物”,在最后一幕的马戏团表演里都变为了现实,特别是大象梗,这边感叹人有多大胆,秀有多精彩。不要让任何东西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 下面我一句话的说一下马戏之王的每一首歌给我的观感。(love every single song indeed!) 《The Greatest Show》passion,passion,passion,就像是你在看马戏表演时候回感受到那种热情。 《A Million Dream》答应我不要对dream这个词反感。这是一个童话故事。 《Come Alive》活出你自己,be brave!强效“鸡血剂”! 《The Other Side》配合编舞,两个字“绝了”。 《Never Enough》厉害的是让你觉得pop music在opera house演出并收获掌声毫无违和,不需要任何剧情渲染,照样让你潸然泪下。 《This Is Me》更强效的“鸡血剂”,因为里面的情感层次更加丰富。从开始回想伤害,到愤怒,到坚定。 《Rewrite The Stars》这首稍微弱一丢丢,但是配合空中编舞,还是把我带进了情绪。 《Tightrope》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对爱的坚定和温柔。 《From Now On》感情层次丰富,配合编舞和电影叙事,完美地把男主的心态转变呈现出来。我觉得结合剧情听起来会特别感动。

 2 ) 戏里戏外他都是当之无愧的大娱乐家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借用自评论区豆瓣网友弥的图,阴影部分是官方预测的票房走势,黄色的曲线是《马戏之王》实际的票房曲线。这样票房走势意外着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观看《马戏之王》,凭借着12.8的票房系数,《马戏之王》已经成为了美国本土票房后劲第二强的电影,排名第一的是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在一个艰难的开局之后,休杰克曼主演的马戏歌舞片已经成为了全球口碑爆款

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对于歌舞类型片来说,音乐好听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休叔和扎克在酒吧讨价还价一段的歌舞和调度都令人赞叹

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传统的美式合家欢:给怪胎们的归属感

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现实中巴纳姆与拇指将军的合照

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刺耳却也真实。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美国梦的真实演绎:他的故事是绝佳的造梦机器

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巴纳姆本人VS休·杰克曼扮相

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电影中的珍妮VS现实中的瑞典夜莺

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3 ) 绝对值得圣诞元旦期间走进影院 相当于两个小时现场演唱会 大爱瑞贝卡

第一次注册写影评,感觉很新鲜和兴奋,没想到竟然是为马戏之王,在豆瓣浏览了那么多年了之后,呵呵。

言归正传,此片绝对值得大家走进电影院,歌曲太好听了,就像现场演唱会加歌舞表演,有如一场晚会,太适合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了,而且最合适全家老少一起去。

圣诞节一个人去电影院看完,回家就下载所有歌曲听了好几天了,最爱瑞贝卡,从碟中谍开始,尽管歌曲是Loren Allred唱的,但是不影响瑞贝卡女神形象。长胡子夫人是全美著名歌手Keala Settle唱的,本色演出,本人除了没胡子外,呵呵,也是信手拈来啊。当然Michelle Williams长得好唱的也好啊,真赞👍。Zac Efron和Zendaya也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啊😄。还有两个童声Ziv Zaifman的A Million Dreams也非常好听啊。当然最出色是狼叔,一直在FB里关注狼叔和他这部电影的动态,果然值得好评!

马克一下,第一篇影评。祝大家节日快乐 Happy Holidays!

 4 ) 这场秀我给五星

首先,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不爱歌舞片”有了答案。我一直觉得歌舞片体现不了电影艺术,最重要的原因是电影“卖假”而歌舞“卖真”,非专业的一出来就会被看穿,无论怎么拍摄怎么剪辑都是没用的。所以在我看来本片完爆爱乐之城:演员唱不了跳不了的绝不勉强,全部由专业人员替嗓替身,本片最直接就是男女主天台那场跳舞戏,那种力量美感和冲击力太真实了,所以,你到不了那条线就别上了。

其次,歌舞打动人心的方式和电影还是很不同的,歌舞简单粗暴直接和灵魂对话,五分钟见效;电影细腻讲逻辑循序渐进,可以蔓延两小时。就算时长差不多,Jessie J我是歌手一场表演和皮克斯五分钟短片,分别品一品。所以,歌舞和电影调动人情绪的原理是不一样的,硬要把“不讲理”的歌舞弄成电影的形式,就好像边做爱边接受采访讲述为什么这么爽,这不扯蛋吗。。

回到这场秀,我第一次为没有逻辑点赞!每个需要逻辑需要细腻的转折点全部反高潮(具体总结看这篇豆评//m.douban.com/movie/review/9068421/)歌舞才不需要这些绊脚石,That's why it works. 歌舞只要给我们不断高潮和美的享受就好了,That's how it works.

那些给差评的,扪心自问一下,如果在国家大剧院看一场这个,你们会不会打十星。就是因为在电影院,以期待看电影的目光看了一场歌舞,才会不满意才会觉得没故事故事烂。fuck故事了,enjoy the SHOW!

 5 ) 【关灯拆电影】 广场舞凭啥也能获奥斯卡提名?

这首歌一出,是真正让我凝聚注意力的时刻。

整个旋律和歌唱都非常棒,但是更棒的是,它运动了电影化的表现手法。

因为我们知道,饰演瑞典女歌唱家的丽贝卡·弗格森并不是本人献唱。

但是她对整首歌曲的演绎,不只是在“配合”歌曲,而是为它加分。

她对这首歌曲的理解、肢体动作、神情;

包括电影动用的各种各样的拍法,对歌剧院环境的描述;

听众、男主人公、男主人公的妻子……

扎克·埃夫隆和他心仪的女孩;

这些人都被包围在这首歌曲的情感波动之中,在情绪上是多线并重的。

这首歌如果在情感上没能打动观众,那她接下来去美国东西横穿也就站不住脚。

也正是这首歌打动了狼叔,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

毕竟狼叔和原配老婆也是青梅竹马,之前也没啥矛盾。

但就是这一刻,舞台侧面的狼叔一下子被震撼了。

有意思的是,镜头给到米歇尔·威廉姆斯演的妻子,她也被震撼了。

所以她就不断地观察着老公和台上的女歌唱家。

《This is me》这首歌曲跟《马戏之王》里之前听到过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样。

所有的副歌伴唱的部分都让人觉得非常舒服,音区也非常合适,很容易传唱开。

如果音区太高的话就不好流传,因为不好唱。

而这首歌是又好唱又让人印象深刻。

节奏和声部的组合也符合当下的流行音乐。

比如这里明显受到了电子舞曲风格的影响,歌词都很短,也不要悠长的旋律。

一般来说像广场舞的舞曲节奏,比我们的心跳要快一点。在这样的音乐里跳舞是不会累的。

因为节奏比旋律更能对人产生影响,消除疲劳。

节奏有催眠作用,就像通宵蹦迪不会觉得累,但是通宵跑步就累死了。

所以在节奏里蹦跳就会忘了累。

也正是因为这个歌的独特性,让它与《马戏之王》里其它歌曲都不一样,能够脱颖而出。

do re fa mi, do re fa mi 你听了可以跟着一起唱 。

让你觉得很简洁,用最简单的方式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曲子,这就是参考了贝多芬的作曲方式。

像《命运交响曲》那么简单的旋律、《欢乐颂》这样的大合唱,都很利于传唱,这就是最高级的。

我们为大家请到了著名电影评论家葛颖教授和上海音乐学院的女神教授田艺苗老师共同奉献《马戏之王》全国独家,同声评论专场。

上海影迷的朋友打开购票软件时可以注意“同声评论场”的字样。

这颗安利很柔软吧,比我爱音乐的内心还柔软。

主讲人介绍

田艺苗,音乐作家,曾获音乐教育学士,作曲技术理论硕士和高级复调博士学位,现任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副教授。

葛颖,电影编剧,电影评论家,开创同声评论观影。被影迷们称为:行走的电影百科全书。代表作:《漂移在影像的河流上》、《电影阅读方法与实例》

 6 )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 P T Barnum

单纯因为主演是Hugh Jackman,就决定去电影院里瞅一眼。等待入场时看到海报介绍LaLaLand团队写了电影歌曲,才意识到原来是个歌舞片。

故事虽然老套,很像机场中信书店出售的成功人士回忆录,但我还是看的很兴奋,时不时一边笑一边眼角泛泪。

第一个镜头,狼叔的背影,几个定格pose有点像杰克逊,声音非常抓耳。 intoxicating是当时脑中飘过的词。与LaLaLand类似的歌舞开场,让我这个假音乐剧迷看得很过瘾。从范海辛知道他,到后来的澳大利亚,金刚狼系列,Prisoners, Real Steel, 悲惨世界,他成为心中男神。唯一一次追星在寒风里等首映看明星走红地毯就是为了近距离瞅他一眼。虽然金刚狼成就了他,但也限制了他,为了更好地塑造形象,让他一个中年人为之每天几百斤硬拉。悲惨世界中,看他塑造冉阿让,从年轻到革命到死亡,我觉得歌舞剧里的他看着很轻松很舒服。感谢这部电影,又让我看到狼叔唱跳的大长腿。

没仔细看海报,并不知道Zac Efron也有参演。当看到hot as fuck的Zac跟狼叔第一次在酒吧合唱的时候我激动地在座位上小幅度摇头晃脑。奶油小生出身,后来跟seth rogen拍了许许多多荒诞喜剧片。在我看来虽然路数有点离奇,可能是他为了摆脱high school musical的形象,但至少现在身材秀色可餐。这部片子里有几个独唱片段,感觉烟酒对他嗓子saute过度,有点沙哑,但不影响我全程星星眼犯花痴。最后穿上戏服的时候,身高问题让他无法撑起背后旋转跳跃的马戏团,替他流一滴泪。

戏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的,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最后突破了自己,影响了别人。有点过于政治正确的安排,让我有些无感。但似乎就如之前看到了一句评论:现在社会对于LGBT很多的理解和赋予的公平,军功章上少不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挥着皮鞭和彩旗的酷儿们。最后看到胡子姐姐带着马戏团大合唱,脑海中飘过X战警里的三个词:mutant and proud.

歌曲很好,比LaLaLand励志和鸡汤更多。LaLaLand就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歌,这部电影因为它的主题更广一点,歌词更容易与听者产生共鸣。毕竟,大部分的人出了影院还是要被生活继续蹂躏,可能还没实现自甚至不曾拥有梦想,可能还是生活中的underdog,可能内心里的枷锁还没打开。我猜大多数观众都会看电影后转去音乐平台搜索原声带,甚至在朋友圈分享This Is Me。

'I wanted to be more than I was' 是支撑男主及其所有行动的执念。嗯,谁都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做的更好,不求超过隔壁小明,但至少可以为自己重要的人提供些保障。这碗鸡汤我干的很乐意。

希望2018年能再多几部歌舞类的电影,毕竟比看音乐剧便宜。And, that makes me happy.

 短评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9分钟前
  • Ron Chan
  • 还行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11分钟前
  • 羚羊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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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13分钟前
  • 阿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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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16分钟前
  • MR.Charles
  • 还行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17分钟前
  • 巨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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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22分钟前
  • 丁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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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23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24分钟前
  • _100710
  • 推荐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28分钟前
  • 基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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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33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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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34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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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36分钟前
  • 西楼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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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39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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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44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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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46分钟前
  • 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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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48分钟前
  • 查克同志
  • 还行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49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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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50分钟前
  • MM✌🏼
  • 力荐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51分钟前
  • 华盛顿樱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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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5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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