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传记式的电影?
其实想给三分的,但是抖森是男神,所以给了四星
远离酒精,有了事业就不能兼顾爱情
在还没有成名的时候
男主和妻子还是有爱情的
但是酒精和男主的滥情
让妻子离他远去
即使给了他第二次机会,男主还是没有珍惜
和他的职业有关吧,能创作的人总是需要感情的灵感?
每次看抖森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总会想到他和霉霉的那段恋情,因为能在他身上看到霉霉表演的痕迹....
抖森的每一部电影都会很认真地看完,因为他是真的很用心地在演绎角色。虽然不懂电影,但是这部片子看下来确实没什么震撼可言,(和本尼的演的图灵还有霍金的人物传记相比)但或许电影本身就是这种文艺片吧。可是不能否认它很美啊,斑驳的阳光,树影,墙壁,光斑中的抖森,一切都太过于美好了。(心里打算下一个对象不需要好看只要人好就OK,但是看完抖森我tm还是沉溺于盛世美颜中无法逃离…emmm谁不想和好看的人在一起呢)对于抖森和奥妹的飙戏我倒是心里微微难受了一下,台词和森的深情是被打动的原因。抖森真的很适合这种节奏十分缓慢的片子,《蔚蓝深海》和《唯爱永生》,就静静地看他,不需要任何剧情就可以沉醉。太温柔了。
作为抖森路人粉,最开始在电影院看到预告片我是很期待的。记得当时刚看完crimson peak没多久,想当然以为人物传记片能让抖森有机会展现演技,然而我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本片刚上映,看到学校附近的angelika film center有排片,周六晚上抖森还会亲临现场与观众Q&A。我十分激动,早早买好票,准备膜拜男神。在观影前,还做了点research,大概看了一下人物原型HANK WILLIAMS的wikipedia主页,对人物生平有了基本了解。
进入正式观影阶段,因为整部片子都是采用了浓重的美国南方口音,让我有些不适,所以前二十分钟还不能完全适应,有些走神。开始我以为走神只是因为我没办法理解对白,没想到在渐渐适应了这种南方口音后,我还是不断走神。我一直是自诩为很有观影道德的观众,看电影时候一般不会掏出手机来玩(即使是看时间也很少),然而在观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两次掏出手机看时间,并重复完成了挖鼻子、抓痒、喝水、看抖森面相等一系列活动。同时我注意到,我隔壁座位的抖森迷妹(在Q&A环节坚持手机录完了整个过程),也在影片进行了一小半后就对影片内容失去了大部分兴趣,不断掏出手机来看,以至于前前后后观影过程中玩手机的时间超过了半个小时。
究竟是怎样的魔力,能让观众在观影时有如此无法集中注意力?关键就是故事结构的松散以及人物刻画过于平面。在观影结束后的三个小时,我试图回忆影片的剧情梗概,然而只能回想起一些片段,并很难找到一条贯穿前后的线索来串起所有情节。人物传记片很容易存在的问题就是流水账式的叙事,这就更需要在电影中有选择地展现一些重要的情节。Hank Williams的一生短暂而耀眼,我本来以为这会比较容易在影片中进行有重点地讲述,但是在本片中,各种事情的发展时间安排都较为平均,且很大篇幅用来拍摄抖森演唱各种歌曲。我理解导演想用歌曲中的歌词来串联人物一生起伏的想法,但是在故事情节不够印象深刻的前提下,用歌曲串联的作用就不是很好,反而让人觉得好像是在拖时长。
人物性格模糊也是本片致命的缺点之一。生活中我们的经验是,每个人性格不同,造就了每个人行为方式的不同,所以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影片中的角色们没有让人记忆深刻的性格特点,因此各种争吵及冲突,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好像是导演说这里该有冲突了,所以才发生了冲突。人物的行为没有性格特点的支撑,显得没有逻辑而且喜怒无常。
在表演上,作为最主要的演员,虽然可以看出抖森确实花了心思,吉他、演唱部分都超出我的期待,但人物本身似乎并没有很脱离演员的固有形象。我记得观众反应最为热烈的,分别是男主勾搭各种女性(抖森展现个人魅力),以及男主喝醉犯蠢玩车库自动门(抖森扮蠢萌)这两个场景。男主在身体经历病痛、事业遭受挫折时的迷茫和痛苦,反而表现得很一般,没有什么亮点。在这里,我忍不住要把本片和同期上映的由Ethan Hawke主演的类似题材(歌手传记)电影Born to Be Blue相比。Blue中,开片第一个场景,是男主在人生最低谷看着自己的trumpet,在这个镜头中,没有一句对白,只有对演员和乐器的特写,Ethan Hawke的眼神充满了迷茫、恐惧和不安,让我在影片开始就受到了极大震撼,这种震撼的体验,我在观看I saw the light中完全没有感受到。
整体而言,如果没有抖森的个人魅力,我想我绝对不会去看这部电影。个人魅力是明星的立身之本,然而作为演员,如果过多关注于此,也会因此丧失了挖掘角色深度的可能性。当然,这部影片的失败,并不主要在于抖森的演技,但是抖森最近老接这种烂片,到底是想干嘛?
Sing in his way, Die in his way.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Hank Williams,汉克·威廉姆斯,戴帽子超级帅的一位巨星歌手,他的自传电影却与音乐无关,是个婚姻故事。
电影一共讲了四段婚姻故事。
第一段:再糟糕的婚姻也能生出一个天才。
汉克的母亲说,我也知不道怎么就生了你?你这个天才。
一个抽烟酗酒熬夜赶场,仅凭嗓音隔着收音机就能拆散别人家庭的天才。
第二段:越功利的婚姻越能功成名就、名利双收。
汉克的妻子是为了自己的歌手梦想才接近汉克,嫁给汉克的。
10天前她刚刚为了这个歌手梦想,离了婚。
然后在凌晨的雨声陪伴下,没有伴娘,没有婚纱,没有婚礼,没有亲朋,没有蛋糕,匆匆在誓言下成为合法的威廉姆斯夫人。
只为了在这天的晚上,能登上酒吧的舞台,能在汉克身边,歌唱。
她是那道光,照亮了汉克的星光大道。
没有她野心勃勃的梦想,汉克早就醉死在乡间的小路上。
第三段:用虚荣心补偿不了爱心。
婚姻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温暖。
平常的时候,暖身、暖胃。
关键的时刻,暖心。
最伤心的婚姻,解体于深爱。
再深的爱也能崩溃于某个瞬间,
你需要她把手放在你的额头,而她却举起了酒杯。
你需要他对朋友微笑,而他却骂了你的娘。
第四段:谁说渣男不能嫁?
没错她确实嫁了个渣男,
但那个渣男是个天才。
所以她天使般的面孔成为一部天才自传电影的选角标准。
So,
婚姻是盲盒,打开才有奇迹。
娶到现在的她是你最大的运气。
备注:
1.电影:《我看到了光》 I Saw the Light (2015)
2.歌手:Hank Williams -汉克·威廉姆斯
//music.163.com/#/artist?id=34534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选角赞,人赞歌赞~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