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血暴 第一季

第10集

主演:比利·鲍伯·松顿,艾莉森·托尔曼,科林·汉克斯,马丁·弗瑞曼,乔伊·金,鲍勃·奥登科克,汤姆·马斯格雷夫,苏珊·朴,基思·卡拉丹,朱莉·安·埃默里,斯宾塞·德雷弗,彼得·布雷特曼耶,查德·斯坦利·马丁,祖舒华·克洛斯,格伦·豪尔顿,布莱恩·马克金森,奥利弗·普莱特,雷切尔·布兰卡德,拉塞尔·哈瓦尔德,亚当·戈德堡,凯特·沃什

类型:美剧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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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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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冰血暴 第一季美剧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莱斯特(马丁·弗瑞曼 Martin Freeman 饰)只是一介小小的保险销售员,在家里,他饱受强势妻子的压迫和轻视,在外面,曾经的高中同学亦能当街给他下马威,对于所经历的一切,个性懦弱温顺的莱斯特选择了忍气吞声。一次偶然中,莱斯特在医院里结识了名为马尔沃(比利·鲍伯·松顿 Billy Bob Thornton 饰)的男子,让莱斯特没有想到的是,这名神秘男子竟然是一位冷酷残暴的职业杀手。  在长久的压抑之下,莱斯特终于爆发将妻子杀死,惊慌失措的他打电话给马尔沃向他求助,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小镇警长,随后赶来的马尔沃杀死了警长之后逃之夭夭,情急之下,莱斯特将妻子的死也归结到了马尔沃的头上。女警莫利(艾莉森·托尔曼 Allison Tolman 饰)并不相信莱斯特所言,而是将莱斯特家发生的血案与近日里镇上的一连串死亡事件串联到了一起。龙虎戏凤 表姐,妳玩嘢!我老婆是学生会长第二季我想我是基末日侵袭邮缘够胆你就杀了我闪婚总裁契约妻 第1季 命运的玩笑·动态漫吾之欲双面太子妃冰柱的美女寻找黑母鸡功夫机器侠之北腿十加十恋上你的床国语解放军在巴黎FLASHBACK冲突1973首尔怪谈老女人的钱财心机女孩“坏小子”乐团实习医生格蕾 第十二季红橡树第二季天蓬归来狼皮袄爱探险的朵拉 第一季超级英雄大战GP:假面骑士3号夜幕降临2023三餐吃鱼解剖手术中的钥匙坏小子特攻穿越情欲海再造初恋车神2006三更·骨头镇奇谭天狐入侵浪漫医生金师傅恐怖走廊江山如此多娇DVD版

 长篇影评

 1 ) 《冰血暴》分集标题大起底: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
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
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2 ) 站台上的手套

“曾经有个伙计赶火车。他戴着一副手套,结果掉了一只在站台上,他没注意到。他上了火车,坐到窗边,意识到自己手上只剩一只手套,但火车已经开动了。他怎么做?他打开了窗户,将另一只手套也扔向站台。这样,拿到第一只手套的人,就能有完整的一副了。”

寻找意义?

张大春曾在《小说稗类》中对寓言作过一通精妙的评论:

当一则寓言所指涉的寓意是如此可移易或可反转的时候,我们又如何将之视为一种教训或真理的载体?或者,寓言结尾处的寓意部分——也就是一再以“这个故事说的是……”形式所带出的那段话,只不过是寓言作者或编者为了让一个现实世界中无法存在的荒诞故事(如:狐狸请鹳鸟吃饭,青蛙想和牛比试身躯大小等)能够和现实世界容有较多的“意义上的联系”而设计的言说而已。

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议论起小说来:

人们无法想象小说像一个力士所干下的“无的放矢”的勾当。一部小说容纳了多少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角色,他们却像现实世界中的活人一般说着人话,干着人事——这难道不比狐狸能请鹳鸟吃饭、青蛙比牛更肥大之类的故事更加荒怪吗?正因其荒怪,小说也就犹如寓言一般也有了它符号学上的需要:它必须具备一个寓意,它必须有所指涉,它不能一箭射出,不知所终,它得落在一块可以供读它的人为它画上靶位的墙上、地上或者什么东西上。

如果说应试教育害人的地方有哪些,首当其冲的一条或许就是令读者、观众总是不由自主的在其所读、所看的作品中寻找意义;妄图在阅读、观看完毕后能想出一条“所以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的结语。然而,倘若每个故事都能如此简单的归结成一句金玉良言,那作者又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地去构建那些庞杂而精致的剧情?在这寻找意义的旅途中,我们会不会错失了作者暗藏在“罔两”之处的其他趣味?

个人以为,文首的寓言是对《冰血暴》第一季最为精准的总结(让我们小心那种想要给万物赋予意义的本能):讯问完毕,莱斯特犹疑着向门口走去,他心中有一条辩解想要告诉莫莉:“我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那种(邪恶的)野兽。“于是莫莉给他讲了这个小故事,这个模棱两可、意味不明的关于手套的故事。

我曾对这个故事困惑不解。在听完这个故事的一瞬间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莫莉的故事是个反讽,那个扔掉手套的人虽然说着,“捡到手套的人,就能拿到整副手套了”,但这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仅剩的一只手套于他无用,还让他显得很蠢。对我来说,这符合莱斯特转变——从开始的懦弱、胆怯到最终的精明算计、自我陶醉。当然,我的看法显然非常小众,与网络上的各种解读都格格不入(常见的解读是莫莉将莱斯特比作一只手套,马尔沃则是另一只等),不过这应该恰是本剧的魅力所在——“作品摊展开来,其中不尽是可兹辨识的明确答案,不尽是借由种种知识工具所能垦掘出来的符旨或意义;铺展开来的还有‘罔两’(这个‘似是而非也’的名字)和‘景’(这个‘似是而非也’的本质)一般的奥秘。”(小说稗类 P62)

荒诞

《冰血暴》有其荒诞的美感。自第一季起,剧作者便不依不饶地在片头打出那个巨大的反喻:“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荒诞一词于存在主义中预示着生命无意义、矛盾、失序的状态。加缪在《西西弗神话》第一个章节便讨论了“荒诞与自杀”:“自杀,在某种意义上,像在情节剧里那样,等于自供。就是自供跟不上生活,抑或不理解人生。……所有想过自杀的健全人,无需更多的解释便能承认,这种荒诞感和想望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

哲学意味上的荒诞总是脱不开与死亡的纠缠。在一个没有“至高意义”的世界里,寻找活下去的理由看起来应是重中之重。然而,即使精神上认知了生命的无序,肉体却畏惧毁灭,这矛盾所诞生的罅隙,便是荒诞寄附的空间。

有人将马尔沃形容成恶魔,一个在人间引发堕落的魔鬼,冷血、无情。不过,在我看来,他不是 “恶魔”、“魔鬼”,也不是加缪笔下指向普通人的“荒诞人”,他是“荒诞”本身。他自始至终带有一种游离感——虽然剧作者在其谨慎的逻辑框架下将其包装成一个合理的“无所不能之人”(至少在第二季和第一季前九集中是如此),但他的形象始终是不可信的——他宛如一个寓言,利刃般直直插入生活,刺破生活安全的表象,以冷酷、轻蔑的姿态向众人发起挑战,要求他们思考,打破他们赖以生存的秩序,将他们导向死亡。

盖斯第一次拦下马尔沃的车,马尔沃说:“我们可以那样做。你找我要文件,我告诉你,这不是我的车,是我借来的……看看事情会怎么发展。我们可以那样做。或者你可以回你的车,然后走开。”“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有些路你不该走。因为地图上以前会标明‘那里有龙’,现在不标了,但那并不意味着那里没有龙。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事吧,格林利警官,我要摇上车窗,然后开走,你就回家去找你的女儿。每隔几年,你会看着她的脸,知道你还活着,因为你在特定的夜晚,选择不走特定的道路,你选择走向光明而不是黑暗,你明白吗?”

盖斯是个知足的人。冰天雪地中,他坐在警车里喝热咖啡,通过对讲机与女儿聊冰球和作业。他是个好人,在与马尔沃发生接触前,他从未考虑过自己的死亡;在这场对话之后,盖斯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表象之下的失序,并由此开始抗争——在第五集中,盖斯的邻居向他讲述了一个关于想要拯救全世界苦难之人的寓言,邻居说:“只有蠢人才觉得自己能解决全世界的问题。”盖斯则回答:“但你总得试试,是吧?”。

在我看来,剧作者对于荒诞的看法是批判性的,第二季中,诺琳热爱阅读加缪的小说,把加缪的话当成金科玉律,她对贝琪说:

“加缪说知道我们会死这一点让生活变得无趣。”

贝琪则回答:

“好吧,我不知道加缪是谁,但我猜他一定没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这与盖斯的剧情似乎进行了呼应。盖斯与莫莉最终赢得了平静与希望,他们是这部剧集中为数不多获得幸福的人,他们并没有成为加缪的“荒诞人”,而是在生活中对抗,并寻找出路——这也是我理解之下,为何最终要由盖斯去杀死马尔沃的原因,即借由杀死荒诞的代表,而获得一种出路。

荒诞人

本剧中,剧作者有意无意地设置了许多“荒诞人”。最突出的或许是继任的警察局长比尔。我相信大家在观看剧集的时候会对这个天真的老家伙感到抓狂。成为局长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布置办公室,并在此期间漫不经心的与莫莉交谈:“我要确保你知道应该专注的突破口,查查路过的车辆,找找头上有伤的人,问问隔壁镇有没有类似的案子。别再烦可怜的莱斯特了。”对于“荒诞人”而言,“他并非对怀念一窍不通,但喜爱自己的勇气和推理胜过怀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第五集那短暂的清明时刻之后(意识到也许莫莉是对的,莱斯特与一切都脱不了干系),一旦得到了一个更显著、更简单、更符合自己理念的谜底,他便义无反顾的全盘接受,再也听不得任何其他解释,也看不见逻辑上的漏洞。当马尔沃最终被众人揭示,比尔再也无法躲避这个超越他推理局限的存在时,他便垮掉了。他说:“这案子结束后我就不干了。我要辞职。我没这个胆子。戴着警徽,看着人们干得出来的事,那种残酷……我以前总是积极看世界,看人,总往最好的想。如今我小心翼翼,心绪不宁。这份工作如今让我一边喝酒,一边盯着壁炉。我从未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思考一些很宏观的东西,譬如事情的本质……我所想要的只是一堆煎饼和一辆8缸发动机的汽车。”

比尔的话显示了他作为“荒诞人”的自知,他曾积极地看待世界,正如加缪所描述的:

勇气教他义无反顾地生活,教他知足常乐,而推理教他认识自己的局限。虽然确信他的自由已到尽头,他的反抗没有前途,他的意识可能消亡,但他在自己生命的时间内继续冒险。这就是他的能力范围,就是他的行动,他审视自己的行动,而排除一切评判。
……至于其他的道德(我也指背德),荒诞人只要发现世人一味为其辩护,他就没什么好辩护的了。

但马尔沃的出现却是迎头痛击。马尔沃有着一种更高层的生活,一种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在某种层面上或许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这种生活对于比尔来说是不诚实的,或者说是无法接受并被理解的。

除了比尔之外,此类“荒诞人”在剧中比比皆是。莱斯特的第二任妻子、莱斯特的弟弟、凤凰超市老板的儿子、警局前台、两个FBI探员等等(第二季最为突出的人物应该是那一对倒霉的小夫妻)……几乎所有那些碌碌无为的非主要角色都沦为了剧作者笔下的“荒诞人”,他们全盘接受自己,活在当下,不相信未来和永恒(甚至不去思考这些),也不寄希望于上帝,而这积极与热情在马尔沃的轻蔑前显得可悲与可笑。

总结

欣赏本剧的大忌之一,或许就是想要在所有这些零零总总之中找出那个“这意味着……”的结语。“伟大的作品,其蕴涵的意义总比有意表达的要多。”这亦是我对本剧的看法。所以最后,我想总结一下第一季里一些好玩的意象,以此收尾:

1、 莱斯特家的海报

2、 超市办公室的王冠背景,与之后家中的彩绘玻璃对应。

3、 比尔的办公室

 3 ) 年度神剧是怎样炼成的?——细解《冰血暴》

《冰血暴》在某种程度上,和《绝命毒师》有点相像,都是开局平稳,不动声色,然而编剧却不知不觉编制出一种巨大的无所不包的网状,终至让你目瞪口呆的境地。与《绝》剧相比,《冰》的编剧显然有着更为勃勃的野心,片中无处不在的隐喻、对比、哲思、寓言、暗示,让这部片子颇有点头脑风暴的意味。好莱坞最著名的头脑风暴式编剧是艾伦索金,不同于索金的大信息量字字玑珠式的台词风格,本片的编剧另出机杼,以黑格尔式的思辨风格,用经济的笔墨,抑扬顿挫的节奏,深沉的怜悯,刻画出另一番不一样的精彩出来。

这部剧集中,人物的对白几乎没有任何废话的存在,人物口中所讲的每个小故事,不是在暗示,就是为下文做铺垫。蜘蛛的故事是在暗示莱斯特的下场,罪恶的种子被播下,假以时日,终究会爆发出来恶果。第八集中加入一个似乎漫不经心的非洲男孩的故事,却是暗示最终的结局:最后正是女警莫利的丈夫格斯,偶然间发现了马尔沃的巢穴,而得来全不费工夫,击毙了这个手上沾满无数鲜血的大魔头。

第七集莱斯特弟弟的小孩把暗中被夹藏手枪的书包,带到学校来。一个看起来经常欺负他的小孩,把他推搡进教室,口中谈论着《黑客帝国》的尼奥。这段对话其实暗藏无限玄机,是编剧对《黑客帝国》的致敬,即表明这部剧集和《黑客帝国》一样,充斥着哲学上的探求思辨,也是借此点题。第一集中,马尔沃和莱斯特对话,马尔沃问“要不要我帮你杀死盖斯”,最后马尔沃抛给他一个关键的抉择:“yes or no ?”。而在《黑客帝国1》里面,救世主尼奥也面临一个非常关键的抉择。先知墨菲斯给当时还是普通公司职员的安德森一个选择题,选择红色药丸,将会从母体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了解到世界的真相。选择蓝色药丸,则继续安稳地生活在母体的幻境里。尼奥选择了红色药丸,正如莱斯特选择了YES。尼奥在墨菲斯的引导下,看到了母体和锡安。正如莱斯特在马尔沃的诱导下,启封了心中的恶魔。在这里,不妨把马尔沃看作是类似于先知墨菲斯式的角色。先知墨菲斯,毋庸置疑,了解世界的真相,而马尔沃在他自己的三观里,他觉得他比绝大多数人都更了解这个世界的真相。这种自信反映在他的种种言行中,这位冷酷性感的大叔和古龙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杀人如麻,冰冷高奇,却又时不时吐出睿智深沉的格言警句。比如抛给女警官莫利的“shadows of green”的谜语。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感叹,流氓有文化,实在太可(you)怕(mei)了(li)。

莱斯特在马尔沃的引导下,开始认识到这个世界的“真相”。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开始硬挺起来,从一个被肆意揉捏的窝囊角色,转变成一个杀人越货撒谎不眨眼的腹黑人物。当然很赞的是,花生在本剧中的表演,完全令人信服地诠释了这种转变。马尔沃本人非常享受这种先知式的传道角色,从他珍藏的一大箱子录音带就可以看出这点。他像是一个来到凡间的撒旦,时时刻刻在人间散播着邪恶的气息,诱惑着人类走向堕落,并以此为人生最大兴趣。比如他在旅馆时怂恿被骂的年轻人往汽车油箱里撒尿报复。在最后他寻找到莱斯特旧宅时,还不忘给那些小孩们以不经的恐谈。当他以不容置疑的冷酷语气命令路警离开时,你会清晰地感受到马尔沃身上弥漫着的强大邪恶气息。这个角色像极了《魔鬼代言人》里阿尔帕西诺所饰演的角色。他不是像魔鬼,他其实就是魔鬼,他已经远远超越了凡人所能到达的邪恶。剧中的配乐就非常精准地衬托出了这一点。在很多段落,马尔沃大肆屠戮时,音乐却是基督教的格利高里圣咏。就好象金庸用“天龙八部”这个佛家用语来化解书里的戾气一样,导演也用神圣的乐曲来衬托剧中的戾气和杀戮。杀戮与静寂,邪恶与神圣,这种对比手法在本剧中的大量运用,以及大量抽离镜头、俯瞰镜头的使用,都强烈地传递出了含蓄致远意悠绵长的文艺感觉出来。

本剧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分集片名大多取自禅宗和西方哲理故事,又与故事紧密相扣。甚至连片中人物,一个个也仿佛哲学家化身。《黑客帝国》里的台词,“the sound of inevitability”,从一个小学生嘴里说出,“庄生晓梦迷蝴蝶”式的迷思也在两个FBI的白痴探员口中出现。这些都从侧面印证了编剧的野心,试图从哲学意义上去探讨这个世界,去网罗人生的本质意义。包括最终的结局,也并不是为了践行“恶贯满盈,终有一报”的理念。没有恶,也无所谓善。片子里的那个小故事,一个男人因为不忍世人如此受苦,捐肾,捐掉全部财产,最后自杀以求解脱。这种仁善和马尔沃的邪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两者却是相克相生,缺一不可。当你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来看待邪恶时,也会明白,邪恶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而无所谓对与错。只是在进化论的意义上,向善更有利于一个生物群体的繁衍下去。人类的道德观便是由此而起。

所以整部片子看将下来,你很难对那样一个优雅的恶魔产生太大反感,但也不会对他最终的死亡感到任何痛惜。这些都说明了,真正优秀的作品从来不会随意臧否人物是非,而是对善与恶一视同仁,以同情的目光去注视这个世界,而不是“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还有片子中的一些对比也非常有意思,比如警局里的男性角色,几乎都是无能柔弱之辈,而锲而不舍追查到底最终令正义得以伸张的却是那个胖胖的女警官。这种颠覆男权主义的构造和安排,还有上文所述的大量的隐喻、暗示,其实跟《红楼梦》的写作手法非常之相似。片子中无处不在的“上帝”,暴发户老板于雪地发掘到的财富,那场诡异的鱼雨,还有最后让格斯偶遇马尔沃老巢的巧合。这些并非是编剧的无能,要借助怪力乱神来制造偶然和奇观,推动情节进展。而是编剧想借此表达冥冥未知的神秘和不可测知。正是因为生命旅程和历史进程的神秘莫测,所以才有宗教的诞生。编剧的这种手法其实已经有了让其成为伟大作品的潜质。

综上所述,这部剧集的神级指数堪称年度最高,我愿意将这部剧集奉之为个人心目中的年度最佳。

 4 ) 《冰血暴》这就叫做高逼格

《冰血暴》,一季十集,讲完一整个故事,不留坑。在这个年代这是多么难得的品质。

也许从这一点上就看出他对于艺术价值的追求高于商业价值-从一开始就打算完成一件艺术品,不为收视率改变。

从故事的角度讲,虽然很优质,但说不上充满巧思。至少在我观看的过程中,不像侦探小说一样时不时的爆出一句“我操这段故事设计真巧妙”的感叹。可看完之后,还是对他赞叹有加。究其原因,在于这部电视剧充满一种调调,换句话说-高逼格。以下是他高逼格的几点表现:

1、“Based on a true story”
我一直被这句话骗了,直到故事越来越荒诞,坏人连杀几十口子,我才开始怀疑:美帝真的这么不安全么?警察这么弱智么?后来在网友的帖子中证实了我的猜测,果然是骗人的。

可整部电视剧中充满了真实感。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最后一集小警察遇到了大杀手,一句废话没有直接崩了。尽管之前已经被剧透了这个桥段,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爽。每每看到好人坏人对质时非要废话一堆浪费优势战机我就无语。或者反过来,每每看到坏人即将胜利可是非要进行自我剖析结果被反扑我更感到这真是不作不死。这部剧终于完成了我对于一个正常人面对危机时的状态:坏人直接崩,好人直接崩,一句废话没有。这才是真实世界嘛。

再说那些警察的愚蠢,关心自己的生活大于除暴安良,尤其是那个局长竟然见到杀人现场会吐,简直是现实中某些骗吃骗喝的公务人员。

并不是说这个故事真实可靠,而是我觉得他有一种莫名的真实感,即便故事荒诞,还是有真实感。看到我如此词穷你就知道我也没办法说清楚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但这确实是我很强烈的感受。

2、隐喻
这一招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也经常用到。莫名其妙的给你讲一个故事,乍听之下不明白,想了一下还是不明白。直到故事继续发展到一定阶段提醒了你“这就是当时那个故事的用意!”,你还是需要动一番头脑才能理解个中联系。

忽然想起看到的一条对大卫芬奇的评论:他可以找到观众的G点,得需要琢磨一下才能想明白。这样你既不会觉得创作者白痴,又会收获智商上的优越感。我想这是提升逼格的一条十分有效的方法。

印象深刻的隐喻有圣经中的篇章、兔子狐狸卷心菜的故事、手套的故事、狼的出现。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观赏性,并让人回味。

3、音乐和画面
冰血暴,看到这三个字你会想到什么?白茫茫的冰雪?冷酷?爆发?是的,以上三点都大量充斥在这部电视剧中。我举几个最明显的例子,第六集的暴风雪、最后一集的白色冰原、第八集的对着窗户的枪战、拉斯特锤死老婆、电梯中的“Is this what your want?”这些经典桥段构成了整部电视剧的风格,冷峻而残忍。

音乐我也非常喜欢,可惜虾米上找不到原声。尤其是主题曲那个低音铺垫紧接着连续有力的鼓点声,简直不能再赞。以后凡事看到“爆发前的压抑”的剧情时估计我就要自动脑补这段音乐了。

如果说大家讲的故事都一样,那么讲故事的方法便成了创作者的风格,也决定了作品的水平。而我的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能不能将一种感情强烈的传达给我,就体现了他的完成度。从这点来看,冰血暴做得太好了。

4、黑色感
经常看到大家评价科恩兄弟的作品有强烈的黑色感。
黑色感这是个很难定义的词汇。但我想如果你把上面的几个元素加在一起,就有了黑色感。如果这么容易说清楚就没意思了,想要体会,还是自己去看看吧。哦对了,最好再有点冷幽默,逼格就更高了。

比起长篇作品,短篇最大的优势在于容易保持风格的统一。可缺点就在于他和观众接触的时间太短,还没办法产生强烈的感情。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经典的作品往往都要是长篇-毕竟篇幅和世界观可以更大,观众更容易融进去。希望冰血暴可以延续这种风格再拍几季。

最后演员方面,杀手和女警察演的最好,马丁虽然也很棒,但确实让人有些审美疲劳。小汉克斯我也说不上哪里不好,但印象总是不深。不知道换了他老爸,会能演出哪些更出彩的地方。观众们就是这样,总能说出不好,却说不出更好的东西是什么,难伺候啊。

看完这个,考虑要不要开始开《绝命毒师》。

 5 ) ep2 结尾的音乐

我是风,是海,是晚星
我是每个人,任何人,没有人

Eden Ahbez - Full Moon
http://music.douban.com/subject/2350965/
http://y.qq.com/#type=song&mid=004O2DUO1euzg5

To live in an old shack by the sea
And breathe the sweet salt air
To live with the dawn and the dusk
The new moon and the full moon
The tides the wind and the rain…
To surf and comb the beach
And gather sea shells and drift-wood
And know the thrill of loneliness
And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nd be free

To hike over the island to the village
And visit the marketplace
And enjoy the music and the food and the people
And do a little trading
And see the great ships come and go
And, man, have me a ball

And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ky is on fire
Heaven and earth become my great open cathedral
Where all men are brothers
Where all things are bound by law
And crowned with love
Poor, alone and happy
I walk by the surf and make a fire on the beach
And as darkness covers the face of the deep
Lie down in the wild grass
And dream the dream that the dreamers dream

I am the wind, the sea, the evening star
I am everyone, anyone, no one.

 6 ) 人类动物园: Fargo Season1 之解读

人类动物园

1 动物园
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
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
他长着冷峻的面孔。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他残忍而嗜血。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
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
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短评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3分钟前
  • 兒子
  • 推荐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8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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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10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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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14分钟前
  • 闲人
  • 还行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19分钟前
  • 还行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24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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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25分钟前
  • 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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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27分钟前
  •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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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32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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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37分钟前
  • 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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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38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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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39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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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43分钟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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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46分钟前
  • 墨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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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50分钟前
  • shinin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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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54分钟前
  • Indecen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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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55分钟前
  • 妖灵妖
  • 推荐

松顿叔你要火

57分钟前
  • 兮称
  • 推荐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1小时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 推荐

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1小时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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