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

HD中字

主演:Henrietta Crosman,希瑟·安吉尔,诺曼·福斯特,Lucille La Verne,Maurice Murphy,玛丽安·尼克松,Jay Ward,Robert Warwick,Louise Carter,贝蒂·布莱丝,弗朗西斯·福特,查利· 格雷普韦恩,赫达·霍珀,Frances Rich,Mary Bracken,Ann Brody,William Burress,André Cheron,露丝·克利福德,玛塞勒·科尔代,詹姆斯•唐兰,贝丝·弗劳尔斯,Edward Gargan,玛丽·戈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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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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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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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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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旅行的目的不仅仅于此

       丹尼尔出事之前,老父亲不理解儿子为什么要选择这样苦行僧似的旅行,不明白儿子心里到底再想什么。直到他决定为儿子而开始这段旅行时,他还是认为自己仅仅是为了帮助儿子完成这段未完成的旅行。
    “朝圣”的人的络绎不绝,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目的去开始这段旅行。他遇到了要减肥的胖子,遇到了要戒烟的瘾君子,遇到了写作障碍的作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故事。一开始,老父亲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不愿意吐露自己的心声。或许他认为自己比别人更惨,或许他不愿意别人提及关于自己的事情。胖子和作家在不停的讲话,但是我却认为他们在掩饰,他们旅行的动机并非那么简单。顽固的老头在顽固的前行,但是路上的一点一滴,让他有所改变,直到他被讨厌的作家从警察局里保释出来之后,他彻底喜欢上了身边的同伴。他们玩耍这手杖,享受着美食,在路边尿尿,在旅店中畅所欲言。
     他们虽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但是他们已经获得了许多。
     影片倒数第二幕,他们到达了教堂。这时候电影中没有出现对话,在背景音乐中四人各自祈祷,他们目光虔诚,如有所思。我想,在这一刻,无论胖子是否瘦下来,无论作者是否有灵感,无论瘾君子真的戒烟了,(实际上那些根本不是他们的目的,每个人内心有更深层次的疑问和彷徨)在内心深处他们一定有了答案。
     最后,他们来到了海边,老父亲和儿子站在了一起。他没有说话,只是微笑,我不明白他们微笑的含义,但是我想这种微笑一定是发自内心的,最真切的微笑。

     我这不算什么影评,只是写写自己内心的感受。因为我也是一个酷爱旅行的人。我没有对电影中人物情感分析的那么透彻,因为我觉得没必要,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旅行本来就是要身体力行的事情,每个人怀着不同目的所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样。无论什么文豪作家剖析出来的情感那也都是一家之言,对我们来说没用太大用处。
     
     每一次发自内心的旅行都是朝圣之旅,你不用目的明确,不用准备充足,不用前思后想,只要你想去旅行,那就带上你的背包,拿上你的笔记走出去吧。走的越远,你就离你心中是圣殿越近。

 2 ) 走着就好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动作?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喜剧?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犯罪?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剧情?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我没看出来。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我熟悉那些背包。熟悉那些拐杖。熟悉那些走路的鞋。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3 ) Santiago de Compostela

提到圣地亚哥,一般人多会想到位于美国西南角的圣地亚哥,或智利首都圣地亚哥。

西班牙西北端最古老的圣地亚哥(Santiago de Compostela),这是天主教仅次于耶路撒冷、梵蒂冈的第三大圣城,许多天主教徒毕生设法前来朝圣一次。该城建立于第十世纪,狭窄的石板古街和廊柱围绕的广场保存迄今,经联合国指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朝圣目的地是一座西班牙最古老的宏伟大教堂(Cathedral),原址为公元889年所建的古教堂,埋有对抗异教徒的英雄圣徒St. James遗骸。公元1074年重建为巴洛克式混合罗马式的大教堂,十二世纪由教宗指定为朝圣所,至今朝圣者络绎不绝。

  朝圣的方法自古迄今未改变,必须沿着朝圣古道(Camino de Santiago)长途跋涉,从巴黎或亚耳(Arles)等地出发,餐风宿露,步行数月始能到达。由沿途三十余座教堂在护照上盖章证明,最后到圣地亚哥的朝圣局(Ofici-na de Peregrinos)取得朝圣证书。朝圣的徽章是一枚扇贝,象征“重生”。至今欧洲仍有些国家如荷兰、比利时等,法律上规定某些青少年法庭所判的有期徒刑,可以用圣地亚哥朝圣抵销,甚有意义。

  进入圣地亚哥大教堂朝圣,还有一套仪式:大教堂中央石柱下端为St.James的雕像,朝圣者先以右手按石柱,左手按St. James右耳,再跪下,双臂伸入St. James肩膀两侧弯曲的深洞,和圣徒作一个最紧密的拥抱,最后绕到柱后和St. James的另一座雕像互触额头。

 4 ) 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开头知道是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大概剧情时,以为是一部催泪弹,或者是个父辈应尝试了解孩子心灵的说教片。可当老父亲只身上路,从满腹心事自我封闭到卸下防备敞开心扉,从一言不发面色凝重到借着酒劲宣泄情绪再到真正融入行者的队伍进入角色,一路上的美景、笑声、有惊无险,让这本来有点哀伤的话题变得自然轻松。情节虽然简单,但内心却被一个极其宏大的主题轻轻摩擦,跟随着满满的南欧风情的旅途成长与沉淀。

记得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为了觅回亡夫的遗物信件,千辛万苦,甚至付出肉体与为难她的官员周折,而当拿回了信件后,她松了一口气,收进柜子,再没有看过一眼。

就像旅行,我们总是赋予它或文艺,或信仰等各种意义,而实际上,你就像片中的各类“朝圣者”一样,忘了或不愿承认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玩、为了减肥、为了茶余饭后的夸夸谈资。

经常,我们就在为寻找自己执着之物的百折千回中迷失,最终忘记了自己寻找执着之物最初的本质。而本质和意义是事物的不同层面,不能混为一淡,也不能相互替代。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娱乐生命,都是人类浪费时间的行为以不同的方式和游戏规则,说穿了就是用来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但我们似乎习惯了从中寻找所谓深刻而独特的意义,好象这样就可以用某种崇高来掩盖浪费时间的生命本真。

你也没有在朝圣,你只是或缘分或意外的因为一个人而朝圣这个人,也许那个人是你英年早逝的儿子,是你分手后念念不忘的爱人,是你生死之交的战友,但更多时候,你朝圣的是你自己,不管愿望是大是小,每个人的心之所向即是神圣。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5 ) thank u

不如戒了抗生素

不如开始控制饮食

那些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奖杯

那些我永远触摸不到的美好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感谢你 感谢你 寂静

我完全不会怪罪你们

这次我要享受当下

能够放手 原谅你 真好

一步一个脚印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上苍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空虚

感谢你 清澈

感谢你 感谢你 寂静








 6 ) 刹那间的感动

    朝圣对天主教徒而言并不陌生,很多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基督说:“你们拜父,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朝圣呢?
   《朝圣之路》作为一部励志片,朴实得略显琐碎。很多观众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个丧子的父亲身上,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亲情的电影。其实,我们何尝不曾像那个写作遇到瓶颈的爱尔兰作家,或者希望借朝圣减肥的荷兰胖子那样,貌似活泼开朗,实则烦恼焦虑、充满困惑?
   电影的结尾告诉我们,信德不需要大家刻意去寻找。有时我们就像那个爱尔兰作家,游客一般漫不经心地走进圣殿,觉得既然不是教徒就没必要装模作样地敬拜。听着不知所云的某国语言,看着神职人员在祭台前忙来忙去,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可能连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但周围的教友却习以为常,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圣神的力量。有时,我们会像那个荷兰胖子,对人生感到困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看不到未来,甚至开始怀疑朝圣的目的,但是,就在踏入圣殿的一刹那,我们旁若无人地跪了下来,这时,我们才知道圣神的力量。
   也许,我们并没有选择天主,而是天主从亿万人中拣选了我们,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短评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4分钟前
  • 许多多
  • 力荐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5分钟前
  • HeyJude
  • 力荐

公路电影,很感人的故事

7分钟前
  • kiki204629
  • 推荐

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9分钟前
  • 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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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 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14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推荐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16分钟前
  • 有心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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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感太重。

19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还行

He wanted to see the world...And he did...

20分钟前
  • 李和百万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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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22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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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

23分钟前
  • 胡大暖
  • 推荐

沁人心脾的佳作

27分钟前
  • 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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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30分钟前
  • 内陆飞鱼
  • 推荐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31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还行

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36分钟前
  • 小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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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38分钟前
  • 叶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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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40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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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45分钟前
  • Rocina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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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47分钟前
  • 阿子
  • 推荐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52分钟前
  • 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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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57分钟前
  • 花儿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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